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02月03日 09:49:1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李占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占国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奋力改革破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1万件,办结166.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4.7%,收案量全国第二、结案量全国第三,法官人均结案314.9件,名列全国第一。上诉率7.5%,二审改判发回率8.4%,生效裁判息诉率99%,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

  一、以“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诉讼能力和多元需求,推出网上立案、巡回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方式,实现了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目标。目前,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52%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网上立案,累计跨域立案4650件。

  着力打造浙江司法为民品牌。构建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移动客户端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衢州、舟山等法院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积极运用“车载法庭”“渔船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青田法院设立涉侨网上法庭,文成等法院特邀侨领协助调解涉侨胞案件,深受海外华侨、驻外使领馆的欢迎。

  着力探索“枫桥经验”升级版。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将80%以上的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审前。打造“浙江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网上统一管理分流,破除纠纷解决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预防转变。

  二、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统筹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基础性改革,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在首批遴选4000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二批1228名员额法官遴选,法官的学历层次、审判经验、年龄结构显著优化。落实全国首创的司法雇员制度,首批招录1719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辅助力量长期短缺问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731个,制定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54万篇,居全国首位;全年网上直播庭审4.3万场,居全国第二位。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开展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试点工作,推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化。温州、绍兴等地推行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安局长旁听庭审,合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积极配合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与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审判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国内外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被誉为“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在全国首创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涉讼资产100%网拍,累计成交拍品7万件,成交金额2106亿元,溢价率27.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2.8亿元。在全国首推庭审记录改革,研发应用语音智能识别系统,目前83%的开庭案件没有书记员出庭即可完成庭审记录,办案流程明显提速增效。在全国率先试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为老百姓提供定责、鉴定、调解、诉讼、赔付在线一条龙服务,被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保监会推广到全国。我省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亮相中宣部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三、以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目标,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执行工作格局。认真贯彻省“两办”下发的工作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专门决定,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健全“点对点”查控机制,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等主要财产“一网打尽”,累计冻结款项152亿元、查封房产11.8万处。与省公安厅建立院所合作机制,对1万余名被执行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成功化解5088件,化解率达50.2%。

  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确定2017年为全省法院“执行攻坚年”,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36家中、基层法院的院长先后登台“打擂”,推进工作成效明显。落实全国首创的借助公安力量网上布控协作机制,累计控制逃债的被执行人6.1万人。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落实限制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等措施,台州、丽水等法院创新失信彩铃、限驾令等举措,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全国首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做法,“执转破”案件1236件,化解涉企执行老案2.2万件。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3.2万名暴力抗法、抗拒执行的人员予以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236名。全年共执结58.9万件,执行到位114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6%和72.3%,执结案件数量全国第一。

  加强执行规范建设。健全联通全省三级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快速反应,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规范问题。全面推广“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应发款自动提醒,减少执行款发放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针对部分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问题,在宁波试点引入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制度,为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保险赔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各位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全省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深化改革、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的五年。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75.9万件,办结659.7万件,较前一个五年分别上升66.1%和62%;其中,省法院受理4.5万件,办结4.3万件,分别上升40.2%和40.3%。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新收一审刑事案件42.3万件,审结4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8.8%和29.5%。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9万件。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685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487件,审结利用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案件1.8万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4790件,宁波中院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原省部级干部王敏、杨卫泽、何家成、赵少麟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杭州中院审结“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纠正“两张叔侄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依法惩治校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全程阳光审理、动态精准监管。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46万件,审结340.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8.1%和66.5%。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股东出资等侵犯财产案件5.3万件,审结房屋买卖等涉不动产案件16.4万件,审结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207.3万件。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等侵犯人身案件41.8万件。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31万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坚持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4.6万件。深入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3.4万件,宁波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海事刑事案件。对涉军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支持军队改革。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新收一审行政案件4.5万件,审结4.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6.5%和74.3%。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深化我省法院首创的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发挥裁判的行为指引功能,嘉兴中院审结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引导文明礼让的社会风尚。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连续10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分析行政执法中的成效和不足,促进各级政府机关不断改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保障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企业兼并重组、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指导意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司法支持力度,运用集中管辖、活查封、债转股等法治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1.8万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105.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2.1万亩、房屋面积8303.9万平方米。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推进涉银行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审结金融案件41.5万件、民间借贷案件80.8万件。

  服务创新强省建设。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设立杭州、宁波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万余件,服务创新驱动和文化浙江建设。宁波、义乌等法院积极打造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与保护第三方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和权利人的快速维权。

  服务美丽浙江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出台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等指导意见。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39件,判处罪犯8608人,实刑率达82.5%。探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入裁判,湖州、衢州等法院发出“补植令”“放养令”,护美绿水青山。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件1.6万件。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裁执分离”机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5.3万件。

  三、全面从严治院,努力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837个、先进个人1098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将全省80.8%的法官员额分配到基层,改造或新建“两庭”350个。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06个,发布参考案例213个,培训基层干警3.2万人次,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在全国法院首届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浙江法院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强化清廉司法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制定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和“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8件。坚持每年两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年度专题监督,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制度,主动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信访接待等,全方位加强沟通、接受监督。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每半年主动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73件。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通过开展明查暗访、审务督察等方式,帮助发现问题,整改提高。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审结抗诉案件249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97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500次,举办公众开放日4458场,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司法举措和成效,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联合省律协开展“千名律师评法院”活动,对所提意见逐条对照整改。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5%,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五年来全省法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足,导致有些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尚在磨合之中,一些配套改革举措尚未完全落地;全省法院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法官办案压力空前加大,亟需深化改革加以破解。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时有发生,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到位;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合力解决。四是廉洁司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干警司法作风不正,极个别人员甚至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2018年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全省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勇当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排头兵,为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全省法院要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以新作为回应新期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要增强大局观念,牢牢扛起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职责,为我省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现代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全面加强审判机关的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智能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2018年,全省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上更进一步。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司法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更进一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金融、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促进乡村振兴,助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诉调结合化解纠纷,助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保持严惩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助力清廉浙江建设。

  三是在倾力公正为民上更进一步。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推进“星级诉讼服务中心”“星级人民法庭”建设,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全覆盖。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健全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

  四是在勇于改革创新上更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大力建设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互联网司法贡献“浙江经验”。

  五是在全面从严治院上更进一步。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不断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同时关心关爱基层干警,努力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编辑: 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