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开庭

2018年02月02日 10:16:01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施宇翔

  2月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焕晶曾在位于杭州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的被害人林某、朱某家中从事保姆工作。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莫焕晶于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林某、朱某家中的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朱某及三名子女困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被告人莫焕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经过法庭调查质证、举证环节后,各方诉讼参与人主要围绕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

  法庭辩论结束后,莫焕晶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表示其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但由于其行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对被害人一家深深地道歉。

  据悉,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杭州中院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也将择期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 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