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 | 有立有破 提高“三度”

2023年04月10日 15:41:02 来源: 作者: 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何冰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我认为,在具体落实执行中,报告人要有立有破,提高“三度”。

  树立党的意识,提高“忠诚度”

  忠诚与坦诚作为共产党人的基本政治品格和高尚情操,不仅是其对待事业的态度,也是一条贯穿于党组织建设的纪律。刘少奇同志讲“在党内没有要隐瞒的事情,‘事无不可对人言’,除开关心党和群众的利益外,没有个人得失和忧愁。”一代伟人陈云指出:“党员对党隐瞒应该向党报告的事情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共产党不允许党员有这样的行为。”这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开拓者、奠基人,举世公认的经济学家在向党报告个人文化程度时,竟然填写“高小”两字。陈云老前辈光明磊落,襟怀坦白,才高不自诩,足以让当今持有“假的真文凭”者无地自容。《规定》是铁律他律,但同时也是自觉自律,是关心爱护干部的一帖良药。你的行为举止在“红线”“高压”边缘了,党组织可以扯袖子咬耳朵,甚至大喝一声,免你掉入万丈深渊。提高忠诚度,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还有什么东西值得遮遮掩掩的呢?

  破除“对抗”企图,提高“矫正度”

  面对反腐败永远吹冲锋号的现实形势,一些贪腐分子从起初的侥幸心理向“对抗”态势转变,在侥幸心理下,他们漏报、瞒报、谎报,视党组织为“阿木林”,耍小聪明,结果摔“大跟头”;所谓对抗态势,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有朱元璋反腐“失败论”:老朱反腐反贪心狠手辣、令人发指,其结果却适得其反;有反腐败“世界难题论”,什么古今中外都存在腐败,而且屡禁不止,话里话外,言下之意是腐败无法消除,因而不用反腐。对抗情绪十分强烈,他们最希望反腐败斗争松劲歇脚,穷寇莫追,可以放心大胆地攫取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用。对抗的情形客观存在,否则,各类案件“存量未见底,新案在发生,金额有新高”的现象就难以解释。对抗心理必须矫正,《规定》可以提醒贪污的“后补者”,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绝非“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可以警告他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破除“隐私”思想,提高“清晰度”

  一些“糊涂虫”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维护其所谓的个人生活情况保密权。其实,从本质上讲,“个人隐私”是圈套、是陷阱。它初见于英国斯蒂芬的《自由 平等与博爱》,继见于美国沃伦和布兰代斯的《隐私权》,从主体性、社会性、权力性着手,强调独立人格,体现社会距离和主体自由,煞有介事,故弄玄虚,我们则默默地大量吸收西方意识形态价值。不论目前已严重到何等程度,我问一句:作为共产党员,你是听党中央的?还是听斯蒂芬们的?

  另有一些人对隐私的理解则是半懂不懂,似懂非懂,既不甘心向组织“竹筒倒豆子”,又隐隐感到不“如实招来”不太合适,于是心里不踏实,如芒在背、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我认为,正确的选择是走出“个人隐私”的认识误区,提高个人“清晰度”“能见度”。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人做事,还是诚实坦荡、表里如一的好。要始终牢记,犯错是要接受批评教育的,损公肥私是不许可的,贪污腐败是要身败名裂的。


责任编辑: 施安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