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可直接向上级党委汇报

2016年12月18日 15:57: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孟国辉 范晓翠

  “根据纪委书记们的工作汇报,我将立即约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两名党工委书记……”近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朱家甫在听取全区14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后,立即作出工作部署。

  在此之前,曲靖市委书记李文荣用了一天的时间,认真听取了9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汇报。

  “单独面对面地向市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我们纪委书记倍感压力和动力,监督不到位,汇报不出问题,我们将被约谈问责,但监督的底气比以前足了。”罗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甫在汇报后深有感触地说。

  该市出台《各级纪委书记直接向上级党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纪委书记关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汇报,如纪委书记发现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上级党委书记随时听取汇报”。

  “全市各级纪委书记发现同级党政领导班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以及议事决策程序决策,应明确提出反对意见,所提反对意见未被采纳或发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上级党委书记报告。”《规定》把纪委书记的职责用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作为履职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追责的依据。

  如何汇报?“工作成效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但对班子主要领导个人的廉洁从政情况、存在不足,甚至是涉及纪律、法律、作风等方面的重大具体问题,要当面如实汇报。”曲靖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说,“《规定》明确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总体情况、县(乡镇)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同志的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四个方面。这样有利于避免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书记汇报工作被误解为‘打小报告’、‘告状’、‘整人’等问题出现。”

  据了解,该《规定》明确提出,对阻碍、干预、抵制同级纪委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威胁、阻挠、干预、压制同级纪委书记如实报告工作的;故意排斥同级纪委书记参加县(市、区)委常委会和党委会以及其他纪委书记应当参加的会议的;对同级纪委书记如实报告工作进行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的;有其他影响本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等五种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据了解,该《规定》实施以来,曲靖市委书记已听取9个县(市、区)纪委书记汇报81人次,县(市、区)党委书记听取乡镇纪委书记汇报1215人次。

责任编辑:贾歆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