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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新一届村级组织人人作廉洁承诺

2017年05月08日 07:49:16 浏览量: 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钟兰花  裘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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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执行《柯桥区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反‘四风’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近日,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张溇村新任村支书倪黎君,向全体村民作出了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承诺。

  “勿以事小而不勤、勿以官小而不廉”,近日,柯桥区纪委组织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开展了《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承诺签订和上墙公示工作。十项规定包括强化大局观念、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三资”管理、严控公款支出、严管违章建筑、规范工程招标、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廉洁自律、严明工作纪律和注重自身形象十个方面。承诺对象包括各行政村(居)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班子成员,以及未进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村文书、出纳和报账员。“全区354个村的所有村干部都要作出承诺。”柯桥区纪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出台“十项规定”,打通了作风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也给村干部划定了底线红线。像规范工程招标方面规定了村领导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承接项目;厉行勤俭节约细化为办公用房不用公款租摆室内花草;强化廉洁自律方面则规定了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和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控公款支出则规定不得用公款购买香烟、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违规支出不得入账等等。

  据了解,村干部签订承诺书后,还将在村务公开窗里张贴,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柯桥区纪委将开展针对性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对违反“十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责任编辑:余建红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