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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进行一场特殊“大考”——“一把手”怀揣清单赴考

2017年03月22日 16:19:1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郑思渊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是对普陀区百姓的庄严承诺,不能讨价还价,不能推诿推卸,必须不折不扣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3月13日,舟山市普陀区商务中心的一个会议室里,气氛格外严肃,普陀区各区属单位一把手正在这里参加一场特殊的“大考”,区委副书记、区长潘晓辉的开场白掷地有声。

  早前,普陀区按照省政府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车俊提出的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的要求,超前谋划,召开区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并下发《普陀区重点工作清单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属单位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梳理出2017年重点工作清单,为全年工作定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精确的时间节点。

  根据《办法》,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将按照“单位申报、逐级审定、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即各镇街道(管委会)、区属部门(单位)等重点工作清单提交分管或联系副区长进行初步审定,同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研室、区督考办进行联合审议;结合联合审议意见,对重点工作清单所列事项及相应赋分进行调整完善,并提交分管副区长二次审定;由各副区长召集分管或联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提请区长审定清单内容,最终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普陀区重点工作清单,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经过10个工作日的梳理、初审、二审后,这天,各区属单位一把手带着最终“答卷”前来“赴考”。

  “桃花全岛大公园建设工作,计划一季度完成6座厕所改造;二季度完成花海景观、旅游导览系统、农业观光休闲精品园建设;三季度完成安期峰二期、磨盘游步栈道、特色村落、武侠一条街建设……”“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负面清单外项目承诺备案,其中一季度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二季度完成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制订,三季度对负面清单外项目全面实施承诺备案……”“考试”现场,各区属单位一把手分批走入会场,详细汇报各自的清单,潘晓辉和各分管副区长一一点评指导每项工作,提出意见要求,为清单任务把关。

  随着时间的推移,走出“考场”的一把手们心情不一:清单“高分”通过的,对未来工作的开展信心满怀;清单不够清晰、具体的,皱紧眉头,步履飞快,赶着回去重新梳理、修改……

  会场外,记者看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丁勇手中的重点工作清单汇总表上,已添了不少备注。“大部分内容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一些任务的节点安排还要再进行梳理,将清单做得更细更实,更具有可操作性。”丁勇说,早在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该局就立刻召开会议,共梳理出10项清单,其中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项目5项,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又列出4项重点职能事项和1项创新项目。

  丁勇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点工作清单必须要有精确到季度甚至是月度的时间节点,“比如一些政策的出台要求我们一季度全部完成,再比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贯穿全年的工作,我们不仅要提出全年目标,还要提出季度、月度目标,而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不能用推进、加快这样的词语,而是要明确完成的时间和阶段进度。”

  “这就要求我们有科学合理的目标,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以及更为精确的时间节点,让我们对每个季度具体需要做什么,心里更有底,更有紧迫感。”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局长罗小祎也深有同感,她说,这次会议是政府工作形式的一次重大创新。“以前一个单位的工作目标都是关起门来内部商定,现在不再完全由自己说了算,要经由政府多道审核,这就杜绝了避重就轻、模糊办公的现象,扫除了责任推卸的弊病。”罗小祎说,这次会后,大家的目标更加清晰,工作更加明确,普陀区“拉高标杆、敢于担当、竞比实绩”的干事氛围更加浓厚了。

  据介绍,会后,区督考办还将对重点工作清单开展督促检查,精准把握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有效管控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时间节点、质量效益,及时公布清单所列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张东红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