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苍南建立全省首个“党建征询制度”

2016年11月06日 17:33:26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通讯员 董学源 记者 洪慧敏

  苍南一家非公企业和一家民办幼儿园在参与“县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因不符合党建征询标准被建议取消评选资格。这是当地引起不少反响。“不抓好党建,就是不合格”。不少两新组织特别是出资人(负责人)触动很大。

  “党建工作会加重负担”、“党建工作可有可无”,在一些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意识里,这种观念曾存在着。如何增强人出资人的党建意识?去年7月起,温州苍南县委组织部建立我省首个“两新组织评先评优党建征询制度”。推行一年多来,这项制度有效引导两新组织出资人支持、重视党建,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苍南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党建征询制度一年多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

  “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对党组织组建的认识和态度产生积极的变化,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双覆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更是得到了业主的大力支持,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今年以来新组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近50家;

  引导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吸收党组织书记进入高(管理)层或列席高(管理)层会议,由党组织书记直接联系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对收集到的问题直通两新组织管理层,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在两新组织中的话语权和地位。今年以来,通过党组织书记列席高(管理)层会议帮助解决各类问题36个;

  两新组织预存党建公积金更为活跃,为了用好预存的党建经费,两新组织就需要更加用心谋划党建工作计划,开展更有质量的党建活动,从而激活两新组织抓党建工作活力。截至目前,全县共筹集党建公积金180多万元,吸引近百家两新组织参与预存。”

  苍南县委组织部介绍,党建征询制度共设有5条标准内容,包括“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两新组织,是否单独建立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等工作是否做到‘一年一检修’;党组织书记是否进入高(管理)层,列席高(管理)层会议;两新组织是否参与党建公积金预存;按照“一企(社)一品”要求,县级以上的党建品牌是否创建。”

  如何确保这项制度取得实效?去年,苍南县委组织部联合苍南县委两新工委、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7家单位,明确党建征询制度关联“文明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个人的评优评先和党代表初步人选”的7个项目推荐。

  “凡是两新组织或出资人(负责人)参与的评优评先或者政治安排的推荐不符合党建征询制度5条标准,原则上不予推荐。”苍南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单位在启动评优评先或党代表初步候选人推荐工作时就要把党建征询标准的五条内容列为前提条件之一,并且要在下发的有关通知中有所体现。在确定推荐建议名单前,先要以书面形式函告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会同有关乡镇或单位对被推荐对象所在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评估,对符合党建征询标准的建议名单予以优先推荐等。”

  图为苍南一家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列席高(管理)层会议

责任编辑:余建红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