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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推行 “村干部追责办法”

2016年11月02日 10:46:05 浏览量: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吴爱飞

  今后,如果村干部违纪,不仅要被问责追责,还将可能被扣罚当年全部报酬。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近日出台《鹿城区七都街道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一把监督“利剑”划定了规范村干部履职的“红线”。

  据介绍,该办法共6章28条,明确32种要问责行为,办法从经济、组织、纪律等多种渠道,对辖区内的村干部进行严格管理,可以说为村干部们设定了履职的“条条框框”。被警示谈话的,扣除2%的全年报酬;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扣除5%的全年报酬;被通报批评的,扣除10%的全年报酬……会上,一名村干部边翻看该办法边感叹:“村官”压力更大了!他解读说,如果履职不当,将面临“纪律处分+经济扣罚”,而且什么处分怎么扣罚,文件规定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据悉,该举措是鹿城区首个针对村干部的问责办法,有望解决村官监管“缺位”的问题,如试点成功有望在鹿城区推广运行。

责任编辑:余建红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