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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个设区市“最多跑一次”清单公布

2017年03月02日 08:39:54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浙报制图:戚建卫 文字整理:董洁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最多跑一次”清单均已公布。

  2月10日,台州全市2491个事项率先实现 “最多跑一次”。

  其中市级项目333项,9个县(市、区)项目共2158项。

  今年全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可覆盖86%涉民、涉企的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2月16日,绍兴市级671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共涉及28个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等。

  2月17日,湖州全市1871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占全市各类涉企涉民事项2701项的69.27%,包括市级部门确定事项454项,主要涉及发改、建设、国土、国地税、市场监管等33个部门单位。

  2月20日,丽水市级71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共涉及发改、建设、国土、市场监管等43个部门。

  2月22日,嘉兴全市3186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涉及45个市级单位的596项服务事项,涵盖职业资格资质、就业登记、公安出入境证照等与群众、企业关系最为紧密领域。

  2月24日,金华市级824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在每个事项后明确了“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包括全程电子化、网上预审一次办结、当场即办、预约上门、快递送达等方式。

  2月24日,衢州市级490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每个事项均按照办理对象和全省行政权力基本码的不同分别被编号编码,为全省首个规范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月24日,舟山市级952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计划6月底前累计完成全部相关事项的80%以上,9月底前累计完成全部相关事项的95%以上。

  2月27日,宁波全市4850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本级共有31个部门975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在用121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80.58%,率先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覆盖80%左右行政事项的目标。

  2月27日,杭州全市4909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本级642项,13个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共4267项。

  2月27日,温州市级835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共涉及市级47个部门,其中91项可以“零上门”办理、343项为即办项目。

 

责任编辑:朱琼瑜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