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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帮你预习“网络安检”须知

2017年02月08日 08:37:57 浏览量: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将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等。“网络安检”有哪些须知项?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网信办和网络安全领域专家。

  焦点一:

  谁来审查,什么性质?

  【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协调网络安全审查相关重要问题。

  【解读】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借鉴国外做法,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网络安全审查专家委员会,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风险及其提供者的安全可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网络安全审查不是行政审批,是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背景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焦点二:

  哪些产品和服务需审查?

  【意见稿】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解读】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并非所有网络产品和服务都需要审查,是有条件的。而且,重点审查的是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判定是否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主要看产品和服务使用后,是否会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安全,是否会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是否会影响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

  焦点三:

  和网民有什么关系?

  【意见稿】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主要包括:产品和服务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用户相关信息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实施不正当竞争或损害用户利益的风险等。

  【解读】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的信息,不能损害用户对自己信息的自主权、支配权;不得非法控制、操纵用户的系统或设备,用户自己的系统要用户自己控制;不得利用广大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搞不正当竞争,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停止必要的安全服务、搞垄断经营等。目的是维护用户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丽娜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