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剿灭劣Ⅴ类水的浙江方案

2017年01月06日 09:15:43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施力维

  2016年年末,省委、省政府对治水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并提出明确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水质断面。对照全国“水十条”的任务和目标,浙江将提前三年完成相关消劣任务。

  全面消劣,既是“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美丽中国浙江样板的又一大亮点。从基本清除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感官污染,到定量削减各河道断面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提升水质类别,“五水共治”再一次向纵深挺进。

  2017年怎么做好消劣这个治水系统工程?目前,省政府已经出台了详细的作战方案,针对各省级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的病灶,开出了药方。

  盯紧重点水质指标

  通过三年治水,浙江黑臭河、垃圾河等问题基本消除。河面无漂浮物,水体透明度提高,浙江百姓见证了小河净、大河清。这无疑为2017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感官污染的消除百姓看得见,但水质类别的提升,还需要经得起质量标准的考验。

  据最新数据统计,浙江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已经由2014年的25个减少至6个,主要分布在温台平原河网地区和杭州市,其中杭州2个、温州1个、台州3个。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分布在温台平原河网地区和宁波市。这些断面水质,主要是氨氮、总磷这两项指标不能达标。

  上塘河半山桥省控断面是杭州要着力消除的劣Ⅴ类水质断面。和以前相比,上塘河如今已经换了模样。位于水系末端的余杭百姓感受最为明显,以前人人掩鼻路过的上塘河,已是市民饭后散步的好去处。

  沿着环境洁美的上塘河,上溯几公里就是半山桥断面,这里却一直为一个水质指标所困扰——氨氮。从统计数据来看,上塘河省控断面水质氨氮浓度为2.12毫克/升,略微超过2毫克/升的Ⅴ类水标准。

  不仅上塘河,我省仅剩的6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均存在氨氮超标的问题。小数点背后隐藏的却是平原河网治水的大难题。人口稠密区域截污纳管不彻底,生活污水混流直排河道。平原水网末端,生态补水不足水体流动性差,河道自净消纳能力不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偏低,增加河道负担。工业、农业污染源整治不彻底,偷排、漏排污染环境,这其中有一环进度跟不上,污染物浓度就降不下来。

  六大工程“死磕”难题

  针对各省控、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目前存在的氨氮、总磷超标问题,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部署了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六大工程着力攻坚。

  其中,推进截污纳管是消劣攻坚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程。杭州、温州、台州、宁波等有劣Ⅴ类水质的重点地区通过截污纳管,污水处理率要全面提高。2017年,四地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90%的,要提高3个百分点;运行负荷率低于7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提高10个百分点。

  以台州金清水系的省控栅浦闸断面为例,受城镇截污纳管率不高影响,氨氮、总磷指标一直超标。当地将全面推进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三期(规模10万吨/日)建设,同时建设配套管网17公里,以精细化截污的方式将沿岸生活污水纳入管网处理,进一步提升区域污水集中处理率,给金清水系减负。

  工业污染源整治继续推进,以消劣倒逼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尤其是对酸洗、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将进行专项整治。据测算,有劣Ⅴ类水质的重点区域要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350家,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4000家。

  针对农业农村面源治理问题,我省将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2017年,全省化肥有望减量2万吨、农药减量500吨。其中,重点区域还将实行重点农田氮磷指标监测,并有针对性地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力度。

  2017年我省还将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30个工业集聚区要完成污水零直排整治。

  污泥不除,浊水难清。在劣Ⅴ类水治理任务较重的上塘河水系、温瑞塘河水系、金清水系,计划清淤325万立方米,可以填满五分之一个西湖。淤泥将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增加生态补水是平原河网消劣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是增加生态补水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与此同时,加强河流生态化治理,通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河流的自净能力。

  挂牌销号严格追责

  河长制是消劣的重要抓手。在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在河道,由当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切实落实政府治水主体责任。在剩下的6个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中,杭州、温州、台州三市的分管副市长,断面所在的拱墅、萧山、椒江、路桥、瑞安等县(市、区)长为责任人。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则是本地区劣Ⅴ类水剿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用信息化APP和微信等平台,严格执行河长制例会、巡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层层督促各级河长抓好消劣项目的落实、及时上报“六大工程”推进进度,落实各河流断面的河长责任。通过严格执行河长履职考核办法,对河长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通过“清三河”督查,持续巩固提升治水成效,是消劣的一个前提条件。全省“清三河”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评估,严防黑臭河、垃圾河反弹。严格执行垃圾河、黑河、臭河复查机制,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挂牌销号制度。

  在有劣Ⅴ类水质的重点区域,还要深入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让平原河网的毛细血管更加畅通清洁。

  按照“省抓省控、市抓市控”的要求,省政府负责对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考核,有关市政府负责对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考核。对不能完成消除任务或新出现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的地区,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进度慢、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市、区)将被约谈、曝光。工作不力的公职人员,将按照《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杜玲玲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