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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接触交往八条“红线”

浙江: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2016年11月27日 12:07:42 浏览量: 来源:未来网 作者:岳德亮

  【延伸阅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服务企业转型发展

  官商之间“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这是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所谓政商关系,广义上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中观层面可以理解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狭义上则是官员与商人的关系。认识和把握好政商关系的内在规律,构建和引领好“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的新型政商关系,关乎一个地方建立起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也关乎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健康地发展,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助推企业转型发展的“压舱石”。

  一、围绕“怎么看”,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商关系自古有之、中外有之,并且始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历史脉络看,早在公元前7世纪,管仲提出著名的“四民分业分居论”,认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明确了商人阶层国家柱石的社会地位。至明代中期,全国范围内的商品贸易蓬勃发展,一些区域性的商人集团开始出现,如徽州商帮、山陕商帮、洞庭商帮、闽粤商帮等,掌握政治资源的士人阶层与商人阶层出现了新的关系和联系,并且在“士商互动”、“士商融合”推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分化和异化。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政商关系也随着国资、民资、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出现,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从浙江实践看,良好的政商关系是推动发展的基石。浙江经济的腾飞首先是民营经济快速崛起的结果。千千万万的民间工商业者,走南闯北,历经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直接推动了资源要素的大整合、大流动和市场机制的大发展、大繁荣,倒逼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改进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浙商素有“义利兼顾”、“德行并重”的优良传统,省委书记夏宝龙曾说:“浙江经济可以说就是浙商经济,没有浙商就没有浙江经济”。浙江从典型的“资源小省”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强省”,嘉兴从传统的“农业大市”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强市”,靠的就是政府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靠的就是坚定不移地把浙商、禾商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牢固树立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这其中健康良好的政商关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现实问题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硕果累累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和扭曲政商关系的危害性。一方面,已经落马的“老虎”、折翅的“苍蝇”,大多与不良的政商关系相关。由于政府部门掌握着庞大的资源要素和行政管理权限,企业经营绕不开政府管理这只“有形之手”,于是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前,花钱买路、行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如沉渣泛起,“打招呼”、乱审批、充当“保护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甚至结成利益链条等等,让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这种异化的政商关系不仅破坏了政府形象,损害了法治建设,扭曲了社会价值标准,更直接动摇了党与群众的血肉关系,危害到了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一段时间以来,政商关系又出现了从“勾肩搭背”到“背对着背”的倾向和苗头,如有的怕工作失误、踩到红线、承担责任,有的怕触及利益、引火烧身、“说不清楚”,于是出现了懒政怠政的不作为现象,“不吃、不拿、也不干”,对企业家避而不见;有的见了企业家满脸笑容、客客气气,但实质上的关心和帮助不力,“态度热情步子慢,不卡不帮不担责”,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的支持和服务。这种消极的政商关系,必然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挡住科学发展的前进步伐。

  二、围绕“怎么想”,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

  认识政商关系的实质、构建好新型政商关系,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转型升级的重要前提。官商之间“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这是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当前,我们尤其要注重从三个方面的维度加以准确梳理和把握。

  (一)运用“辩证思维”想。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也要讲辩证法。既不能“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也不能“背对着背”、搞“软拒绝”;既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也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对“政”而言,既要明确交往界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清明之风,又要简政放权、热情服务于企业,杜绝“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庸政、懒政、怠政作风。对“商”而言,也要增强法治思维,抛弃找熟人、跑关系、钻门路“权力就是生产力”的不良心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产业发展导向,有效依托政府服务,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把正当的政商交往放到桌面上,把心思放到生产经营的正道上,使“有权一方”和“有钱一方”都不能任性,“政”“商”两方行君子之交,相敬如宾,各尽其责,互促共进。

  (二)对照“三严三实”想。“三严三实”指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做人准则,指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思想基础。“心底无私天地宽,处处从严品行高”,只有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才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牢“官”、“商”交往的“基础桩”;只有严以用权、牢记用权为民、服务为民,才能不求回报、务实兴业,切实把企业发展,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当成最好的回报;只有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才能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从“稳”的思想、“守”的观念、“怕”的心理走出来,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无畏无惧、一身正气,共同维护政商关系新生态健康发展。

  (三)紧扣“边界思维”想。“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一个地方政商关系的走向,关键在于如何定位和权力规制,在实际过程中,必须要厘清思路、划清边界,坚持原则、坚守节操。

  一是守住底线。要牢记理想信念宗旨,强化执政为民根本,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前移“关口”,筑高防线,以“党纪”严于“国法”的标准,坚守为人做官的底线。

  二是不越红线。这条红线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切实强化在法治思维和框架下管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搞随意突破,尤其要坚决防止和反对不顾国家法律法规强行“绕红灯”、“闯禁区”。特别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绝不能与个人利益相关联、搞利益输送,绝不能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公私两者之间必须构筑起有效的“防火墙”。因为一旦出现了权力寻租,势必会踩到红线,也必然会滋生异化的政商关系。

  三是分清界线。这条界线就是政商关系的“度”,也就是要划清楚“为”与“不为”的界线,该为的一定要为,不能为的坚决不为,必为的要一心一意地为。努力做到让政府 “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官”“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商”“法无禁止皆可为”,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明确政府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通过制定“负面清单”等,明确企业除了政府禁止的事项外,其他都可以为,都可以寻求政府的帮助。要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切实搞好服务,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在帮扶企业的实践中,凡企业需求符合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导向的,要尽力帮助。不符合的就要加以引导,该整改的整改、该淘汰的淘汰;涉及行政审批、政府服务“最后一公里”方面的问题,要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涉及资源要素供给类的需求,要以“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导向,公平公正地帮,并且都可以“摊得开”、经得起检验,以此厘清和理顺政商关系的边界,并形成相关的操作规范、制度规范。在具体实践中,政策规定难以穷尽现实需求,但原则应加以贯彻坚守。比如,“八项规定”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纪律要求,但“简朴、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使很多没有写入的纪律要求有了明确的基本遵循。我们梳理政商关系的边界同样需要如此。

  三、围绕“怎么做”,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服务企业转型发展

  从问题导向出发,对照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破解当前政商关系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构建既符合转型发展需要又体现从严治党要求的新型政商关系,离不开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综观历史经验,在政商这对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政府,在于“官”。政府对政商关系的认知和行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商关系的性质、走向和结果。因此,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更要发挥矛盾主要方面的主导作用。“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我们一定要从自身着眼,从境界、能力和责任入手,着力提升“想为”的气度、“能为”的本领、“敢为”的担当。

  (一)牢记宗旨、提升境界,努力在“想为”中谋事创业。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实干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不想腐”和“想作为”当作一枚硬币的两面,努力在高尚的境界追求下实现有机的统一。当前,尤其要注重分析研究政商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提升到转变作风、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高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干事创业中不断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加快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努力在“能为”中助力转型。有本领才能有作为。在服务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考验着政府的行政决策和服务能力,迫切需要加强针对性的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在使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把好结合点、抓住关节点,帮忙不添乱、帮到点子上。

  当前,尤其要针对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用户理念”、服务意识,把方便留给企业,把困难留给自己,切实为企业解决好一个一个看起来不一定很大,但确实影响发展环境,影响企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问题。

  (三)阳光用权、提升正气,努力在“敢为”中修身为政。一方面,大力弘扬“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宽广胸怀、工作情怀;另一方面,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和态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以制度为保障,鼓励引导机关干部打消顾虑、大胆作为,依法行政、秉公用权,敢于担当、按规矩办事。

  一要筑牢纪律的“防火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规定,在思想上行动上牢牢筑起防腐拒变的“防火墙”。在与企业的交往中,时时警醒自己,掌握分寸,严守规矩,不拉帮结派,不搞利益圈子,不逾越法律的红线、纪律的底线。

  二要扎好权力的“铁笼子”。加快推进政府权力制度化、操作流程规范化、权力边界清晰化,切实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力度,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切实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三要打开监督的“探照灯”。从既监督又保护的角度出发,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把办事的规则、流程、时限和责任人员的情况都向企业、向群众公开,让行政、服务的过程在可见、可查、可信的状态下进行,使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去除暗箱操作的土壤,支起合法公开的权益“保护伞”。严肃查处无法而为的越权滥权行为和有法不为的失职渎职行为,为政商交往营造阳光透明、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四要消除服务的“玻璃门”。从企业迫切需求入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服务窗口”、“马上办”模式,打通影响行政效率的“中梗阻”,撤掉干群间的“玻璃门”、“旋转门”。试行机关服务质量的媒体问政、公述民评,切实以效率提升、工作推进,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在此基础上的行政工作人员的“成就感”。

  五要树立弘扬正气的“光荣榜”。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既廉政、清政、勤政,又亲商、安商、助商的机关单位和行政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表彰;对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转型升级,壮大企业实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鼓励和奖励,形成健康向上的政商关系,齐心协力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作者:孙贤龙 / 中共嘉兴市委常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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