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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全国优秀律师的27年从业经历写就了一名党员的担当

2016年07月14日 09:00:00 浏览量: 来源:温岭日报 作者:赵云 李洁

  人物名片:

  柳正晞,男,1964年6月出生,一级律师,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曾获得“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浙江省“十佳”律师等称号,今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浙江省共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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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岭市区鸣远路司法大楼二楼最东边的办公室,柳正晞已经坐了20多年。

  他的办公桌正对着门,桌上的电脑显示器放在东侧,从旁人看来,电脑用起来非常不方便。

  柳正晞说,显示器的位置是他特意这样放的。一是他操作电脑并不完全得心应手,这样摆放方便同事来帮忙;二是如将显示器放在正前方,和坐在对面的客户之间就隔着显示器了,交流就会有隔阂。

  “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细心。”这是柳正晞27年律师生涯的心得。

   名气是刑事案件打出来的

  1983年,柳正晞考上了杭州大学法律系。他说,当时社会上对法律并不重视,他选择法律专业,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1987年,柳正晞大学毕业后进入市司法局工作。第二年,他参加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

  市司法局下设温岭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是我市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台州市也有名气。1989年,恰好遇到律师事务所缺人,柳正晞就进入了律师事务所,开始办案子。

  柳正晞“成名”比较早。他说,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法院的官司不多,以刑事的为主,而名气就是靠打刑事案件打出来的。

  一起自诉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聘请柳正晞为辩护律师。这起案情中,原告指控被告在房间里用长棍将其打伤。但柳正晞走访现场发现,两人打斗的地方处于门框下面,如果被告举起长棍殴打原告,长棍是要被门框挡住的。

  庭审过程中,柳正晞提出了这个疑点。旁听席中,很多人拍手叫好。柳正晞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进而影响了案子的判决。

  1993年,柳正晞担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第二年下半年,升为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9月,按司法部要求,将事务所性质由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改制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此外,律师事务所几经改名,变为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2000年至今,柳正晞一直担任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细心可能会发现关键细节

  柳正晞喜欢和当事人交流,有时甚至是闲聊。交流期间,只要细心,就可能会发现关键的细节。

  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嫌疑人小陈,跟在一群伙伴后面犯了事,父亲老陈找到了柳正晞。两人沟通的过程中,老陈无意中提到一句,为了让小陈早上学,他虚报了小陈的年龄。

  柳正晞顿时灵机一动。按照虚报的年龄,小陈犯案时刚满16周岁,但实际上,小陈犯案时未满16周岁,应免予刑事处罚。

  当时,还没有骨龄测试,为了证实小陈的实际年龄,柳正晞多次走访,调取了很多相关证据,如小陈尚有涂改痕迹的户口簿、学校里的学生登记表、保险公司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卡等。

  最后,通过这些证据,小陈还原了实际年龄,被无罪释放。

  律师辩护,更多的是用证据说话,为了找证据,柳正晞是天南海北地跑。“以前的证人不用出庭做证,只要做一份证言交给法庭即可。”柳正晞说,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当事人的相关档案,都是需要律师跑腿去落实的。

  以前交通不发达,坐车经过黄岩黄土岭时,经常遇到车子抛锚的;火车坐的是硬座,晚上就躺在座位下面的地上……

  除了旅途的艰辛,遇上证人证言多的时候,调查的工作也不是件省心事。例如,梁某的职务犯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梁某贪污、单位受贿、受贿等事实。柳正晞作为梁某的辩护律师,仔细分析案件材料后,发现了很多疑点。

  因该案时间比较紧,且大多数证人是梁某的同事或是领导,白天均要上班,没法离岗,柳正晞只能在中午或晚上休息的时候,对他们逐一进行谈话。该案的证人又特别多,柳正晞连续三四天的中饭、晚饭均是在办公室吃的面条,“五一”假期的一半时间也用在了这起案件的调查研究上。

  该案其他书面的调查也是费尽周折。针对贪污的指控,柳正晞搜集了18万余元的开支发票及有关的证人证言共16组证据,其中书证就有70份,以证明这笔钱用于单位开支了。

  最后,一、二审法院采纳了柳正晞的辩护意见,单位受贿、贪污罪不成立,受贿罪的数额从5万多元减至2万多元,自首和立功也均成立。

  2001年以来,柳正晞共办理了16起无罪案件,重罪改为轻罪的有50多起,适用缓刑的有近300起。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