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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长兴党员民警人人有廉政清单

2016年11月14日 14:17:13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翁浩浩 徐娅莉

  在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吴宗权的案头,一份红色的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特别醒目。如今,长兴县公安局的485名党员民警,人人都有这么一份党风廉政清单。

  长兴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制度,打造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党员民警、协辅警“六层五级”的责任链。这样一来,让人人都成为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抓得更实。从本月起,这种模式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在公安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仅靠党委班子几个人是不够的,要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层层传导、层层发力、全警参与、人人有责,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长兴县公安局负责人说。

  目前,长兴县公安局制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办法(试行)》,搭建起“六层五级”的主体责任层级管理体系,各层级负责人既要做好本层级管理,也要监督下一级落实管理责任,并建立起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及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和党员民警的5张责任清单。

  “责任层层落实,普通党员民警的主体责任意识都增强了。”李家巷派出所教导员俞学华说。记者在《李家巷派出所车辆隐患问题跟踪表》上看到,该所一名副所长因为在1个月内超速、违停3次,被派出所黄牌预警。“预警情况在全所范围通报,派出所负责人也找他作了教育谈话。若再发现类似情况,就要问责,没有情面可讲。”俞学华说。

  今年5月,民警顾某在办案中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取证出了差错,本人被诫勉谈话的同时,所在大队分管负责人也被责令作书面检查,这在长兴县公安局上下引起不小震动。除日常排查预警,派驻长兴县公安局纪检组不定期开展评估,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等情形,实行责任追究,并实现选人用人和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组共开展专项督导检查5次,对民警提醒警示47人次。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