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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向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亮剑”

2016年10月18日 18:05:03 浏览量: 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廖莹 谢尚国 廖邓锋

  今后,到湖州市德清县职能部门办事,如果遇到“事难办”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若查证属实相关部门将被问责。日前,德清出台《机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向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亮剑”。

  今年,德清推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旗帜,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同时,结合严格执纪问责,开展“比纪律比执行”引导支持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对于在岗位上存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干部,也采取了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等相应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今年4月,该县舞阳街道上柏社区一名党员干部因未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社区内路灯损坏的情况,也未采取相应措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相关情况在全县公开通报。“事情不大,没想到处分得这么严重。这是为广大干部设置了一条纪律红线,对大家是一种鞭策。”钟管镇纪委书记费力波坦言,作为身负监督职能的纪检干部,今后不仅要“盯”着别人,对于自身的行为处事更要有高要求。

  规范权力运行,必须要有铁的制度。该县新出台的问责办法,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结果运用等四方面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执纪问责作了规范,严格界定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针对不同情形,明确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以及辞退等七种问责方式。另外,结合县情实际,列举了多种从重问责情形、三种从轻或减轻问责情形以及三种免予问责情形,鼓励主动配合调查。

  为进一步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凡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信访、举报的,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的,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都将作为问责线索的来源。而问责过程中,会严格按照启动、调查、会商、决定、送达、申诉、备案等流程,处理每一个问责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对县管领导干部的问责,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部、督查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通过集体会商形式提出问责建议或作出问责决定。“多部门会商,让问责更严谨更精准,这是该县对问责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德清县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为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德清新出台的问责办法采取“连带问责”,实行单位责任连带和领导责任追究。用“连带问责”扭紧作风建设“螺丝钉”,真正把责任压下去,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