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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廉政建设的“嘉兴品牌”

2016年10月27日 09:59:48 浏览量: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顾亦来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坚持围绕“把建党圣地建设成为党建高地”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响廉政建设的“嘉兴品牌”。

  压实责任

  以上率下扛起“硬担子”

  “全市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自觉践行‘四种意识’,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意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近日,嘉兴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在市委党校举行,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培训,这是嘉兴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又一个推动举措。

  落实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近年来,嘉兴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出台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意见,制定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三份责任清单”;建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自2013年以来,每年初,7个县(市、区)、96个市级机关部门、73个镇(街道)党组织均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市纪委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各县(市、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口头汇报,并组织市纪委委员开展评议,对评议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一对一反馈。通过清单式“定责”、立体式“传责”、项目式“理责”、一网式“督责”、倒逼式“问责”,我市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得以层层传导、层层压实。

  为确保责任清单落实有抓手、推进有载体,秀洲区推行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评三报告”,明确党委“一把手”、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应承担的职责,实行科室评,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评,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评,向区委、区纪委报告的工作制度。海宁市推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管理,党委、政府领导及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的内容、要求及进度等各项要素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切实增强了主体责任落实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