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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御史”赵抃

2016年08月23日 07:40:2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周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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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内钟楼西侧的赵抃祠,始建于宋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现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赵抃,字阅道,衢州西安县(今衢州市区)人氏,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在宋史中与包拯(包青天)齐名,史称“铁面御史”。赵抃一生为官清廉,以“一琴一鹤”名垂青史。赵抃死后谥号“清献”,世人尊称其为“清献公赵抃”。

  在宋代,清献公与包公齐名最主要的原因就立于他“铁面御史”的刚正不阿。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47岁的清献公被宗皇帝任命为殿中侍御史,这是一个监察性的官职,掌理仪法,“纠百官之失”,有弹劾失误之责,并给皇帝提出意见和建议。

  清献公一上任就给皇帝上了一本甚有名气的奏章《论邪正君子小人》。奏章充分表述了清献公的政治观点和用人标准,并用大量史料证明了用君子兴国,用小人误国,指出要解决大宋国内种种弊端,就要广泛选用“忠直方正,能当大任”的“贤人端士”。

  人常说“物以类聚”,像清献公这样刚正率直之人自然也有他所敬重的人。如欧阳修、蔡襄、韩绛等人。在一本《乞勿令欧阳修去职》的奏章中,清献公申明皇帝身边正直敢言大臣的重要,希望皇帝收回成命,不要让欧阳修等贤臣离京远放地方官。正是由于清献公的忠心苦谏,仁宗皇帝最终下令欧阳修、韩绛等仍留京任职。

  在殿中侍御史任上,清献公弹劾最厉的就是宰相陈执中。陈执中任宰相多年,深得仁宗皇帝信任,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十二月,陈执中的一个小老婆虐杀使女,一月之内,三人毙命,相府的残忍引起朝野议论。从这年十二月至次年六月,清献公连上十二奏章弹劾陈执中。其中在第八本奉章中,列举了陈执中“引用奸佞,家声狼籍”等八罪状。在朝内欧阳修等正直官员的大力支持下,尽管仁宗皇帝几番包庇,但最终只好听从清献公等人的意见,罢免了陈执中宰相之职。经过半年多的斗争,清献公终于取得了胜利,同时也为其赢得了“铁面御史”的美称。

  嘉佑五年(公元1060年)九月,53岁的清献公再次入京,出任谏院的右司谏。右司谏为北宋时的讽谏官,掌讽谏之事,是向皇帝提意见和建议的官员,任务与清献公在御史台原任的殿中侍御史一职差不多。

  在右司谏任上,清献公仍然坚持弹劾不避权贵。从同年十二月到至次的四月,围绕仁宗皇帝任命陈旭担任枢密副使一事,清献公连上17本,奏章数量大大超过当年弹劾宰相陈执中。枢密院为北宋最高军事机构,其职权远大于今天的国防部,枢密副使为枢密院的副长官,职权相当于副宰相。清献公认为陈旭并非正直之士,亦非廉洁之士,他交结宦官,姑息小人,不宜担任枢密院使这样的国家要职。为弹劾陈旭,清献公甚至不惜自请贬官,给仁宗皇帝设置了一个两难命题:如果清献公的意见正确,陈旭有罪,陈旭应罢官;反之陈旭无罪,有罪的应该是清献公自己,那么作为有罪之人,不宜在朝为官,应贬官外放。

  最终在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四月,距清献公提出外放要求没几天,仁宗皇帝忽下决心,对陈旭和清献公等谏官各打五十大板:免去陈旭枢密副使之职,令其知定州,他的职务由包拯接替;弹劾过陈旭的官员分别免职外放,其中清献公被贬到最远的虔州,即今天的江西赣州。

  嘉佑七年(公元1062年),55岁的清献公因治理虔州有功,第三次入京为官。先后担任御史杂事,即御史台的副主管;度支副使,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后来又奉命出使辽国。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七月,清献公平静地离开了这个喧嚣的世界,走完了自己77年的人生历程。清献公赵抃一生始终清廉自守,不畏权贵,克已奉公,他的精神和人品值得后世人,特别是为官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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