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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里的权钱交易

2017年04月25日 15:14:43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朱诗意 平季轩 澄澈

  “自以为这样做很高明,其实已经踏出了违纪违法的第一步,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交代了自己最大的一笔受贿款后,浙江省平湖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毛小弟写下了一封忏悔书。去年11月25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毛小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9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平湖市查处环保系统腐败窝案,除毛小弟外,被查处的还有该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符新良、环境监测站原气室主任何骁等多名干部。

  假借“利息分红”敛财

  毛小弟是此案的关键人物。据办案人员透露,他的受贿手法,真可谓“瞒天过海”“胜人一筹”。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其变着法子收受贿赂的事实最终浮出水面。

  2012年,平湖市对废塑料造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庄某开办的企业也因此被关停。活络的庄某通过一次饭局认识了毛小弟。几次交往之后,庄某便请毛小弟为他指明一条可以赚钱的新路子。“你可以在废弃物处置业务方面试一试。”毛小弟提出了建议,并非常热心地为他介绍了几家造纸企业,庄某立即购进了一批专门处置造纸边角料等废弃物的设备。

  由于这一生意进展得不错,庄某为了感谢毛小弟的帮助,又邀请他吃饭,并不失时机地递上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信封。考虑到直接收受不太“安全”,毛小弟便向庄某提出能否换一种方式操作。两人经过商量,决定让毛小弟的侄子出面“借钱”给庄某,并约定了高额利息、逾期日息等“特别条款”。2010年至2011年初,毛小弟先后3次“借”给庄某40万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收到的“利息”特别是“逾期日息”高达26.5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为了让这笔钱更为隐蔽,毛小弟还让侄子出面专门办了一张银行卡,“借款”“还款”“收息”都通过这张卡来操作。但这样的方式仍让毛小弟觉得不安心。2011年下半年,他向庄某提出不要再这样操作了。于是,心领神会的庄某提出了有一个造纸污泥处理的项目蛮不错,大家可以合伙投资。毛小弟便让其外甥出面与庄某签定投资协议。至案发前,毛小弟先后多次收受庄某送上的所谓“投资分红”74万余元。

  收受企业送上的好处,自然挺不起腰杆严格环境执法。经查,毛小弟在任职期间,除了收受十多家企业的贿赂,还存在严重的徇私舞弊行为。

  利用“发票报销”变现

  何骁,拥有着让同龄人羡慕的大学本科文凭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作为平湖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原气室主任,他主要负责大气日常监测,全市燃煤锅炉及其他废气治理设施监测、监测报告编制、审核,验收、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重点企业应急监测等工作。

  管着全市范围内废气排放的何骁,原本该尽职尽责保护人们的生活环境,可他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从中收取“好处”。除了收取企业送上门的财物以外,何骁还有一个“绝招”——以报销发票的形式向企业索取财物。

  2015年的一天,何骁借工作之由来到某五金配件有限公司找到老板陈某某,两人寒暄了下,何骁就很自然地将一张个人消费发票递给了陈某某,陈某某心领神会接下,并承诺会尽快办理。没过几天,陈某某就将发票上开具的5870元钱送到了何骁手中。在调查中,陈某某回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帮何骁报销发票了,2010年和2011年年底,他也曾先后两次报销过何骁送来的发票,报销的金额分别是3300元和6000元。

  “很少直接收受现金,基本都是以报销发票的形式得些好处。”谈话中何骁自己交代,一些比较熟悉的企业老板求他办事,会主动“帮忙”报销发票,而他也会根据发票面额大小不同找到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于那些不太“主动”的企业,何骁也有办法,就是主动上门,每年到了年中或年底,他就去充值一些消费卡并开出发票,随后找两三家长久没有“走动”的企业去“报销”。由于何骁每年都选择不同企业,大部分企业老板也考虑到其手中的权力,并不“拒绝”。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到2015年,全市大大小小20多家企业曾35次为何骁的个人消费买过单,每个企业的“买单”次数从1次到3次不等,价值共计198752元。

  “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当这些企业遇到“困难”时,何骁自然要为他们提供好“服务”。监测大气污染的时候,提前几小时通知企业关闭出风口;监测粉尘污染的时候,选没有风的日子;监测噪声污染的时候,将检测仪摆放得尽可能远些……

  2016年5月23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骁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收受“礼卡礼券”获利

  “以前家里条件不好,所以我学习特别刻苦,在1985年就考了当时的浙江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后最早分配进入了平湖市环保局下属的一个监测点工作。”符新良回忆说,凭借着自己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刻苦的钻研精神,入职以后他在工作上一直顺风顺水,从基层监测点又调到管理科,最后转任至环境监察大队工作。

  符新良坦言,到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时,自己刚结婚,家里生活比较艰苦,妻子工作又不太稳定,所以总想着给家庭搞一点创收,改善下经济条件。而这时,他接触老板的机会多了,在接受请吃请喝中与他们熟悉起来。后来,这些老板就向他提出借钱,给出的利息也比银行高一点,自己也就有了占便宜的想法,在不知不觉中与管辖企业形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输送关系,一发不可收。

  2007年5月,符新良被任命为平湖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当湖中队中队长。手中有了权力,阿谀奉承的更多了,称兄道弟的也更多了。尽管符新良从心里知道,他们其实就是来套近乎、拉关系的,希望他检查的时候多“照顾”,能放一马放一马,但这仍让符新良有些飘飘然,自觉“脸上有光”。他开始慢慢结交所谓的“企业朋友”,从一开始收点水果、鸡鸭、土特产等小东西,到收烟、收酒,最后发展到收超市卡、水果卡以及现金等。

  据办案人员介绍,符新良利用手中的行政执法权收受贿赂,从刚开始的800元、1000元的购物卡,发展到后来的1万元、2万元的现金。就这样从2007年之后的9年时间里,其先后收受了19家企业送的财物,共计价值19.77万元。

  2016年8月19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符新良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