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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线索处置"大体检" 执纪审查规范化

2017年04月18日 07:03:17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舟山市纪委

  “编码20170002号问题线索,由第一纪检监察室进行初步核实,文书档案中‘调查报告’的表述不准确,应该改为‘初核报告’,需要今后注意……”

    岱山县纪委对2017年一季度线索处置情况逐一梳理

  4月12日下午,岱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召集审理室、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全体干部,对第一季度受理登记的19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集中“体检”。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按照线索编号,依次对每个问题线索的处置流程、审批环节、审查程序等全流程进行逐一“把脉”。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线索处置情况的条分缕析、系统梳理,不断查漏补缺,倒逼执纪审查部门严格执行《规则》,实现执纪审查线索处置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岱山县纪委副书记章海兵表示。

  “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县属单位党委共移交案件线索9件,但移交的材料缺少相关交接手续;20170011、20170014号编码问题线索,由第一纪检监察室移交给乡镇纪委处理时,缺少案件呈批表;20170009号编码问题线索,初核时间口头约定,导致案管系统登记时间与初核呈批表上的时间不一致……”线索逐条梳、问题逐个排,对照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流程图,明确指出线索处置过程中存在问的题和改正方向,并就一些疑点难点,群策群力,提出解决对策。

  “全面深入的‘体检’,是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再一次梳理,回过头去看,可以让我们准确找到漏洞和不足,便于今后改正。”案件管理室干部马燕翩说,今后将督促承办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帐,体现呈批流程,确保线索处置各环节合规合纪。

  “今后每个季度都要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集中研判,梳理出处置过程中有争议的环节、案情复杂的案件,在相互的交流和碰撞中予以解决。”章海兵表示,执纪审查工作要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据可依、严格规范、全程留痕。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