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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

2017年03月26日 15:56:5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施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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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元县委书记蓝伶俐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县住建局党组、总工会党组、公安局党委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县食用菌管理局私设“小金库”,单位负责人柳林飞受到警告处分;县汽车运输公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吴盛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2016年以来,庆元县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高悬问责利剑,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让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人担责,在全县上下营造落实主体责任的“强气场”。

  履职尽责照"单"来

  近期,庆元县副县长吴小军收到了《一月份落实责任提醒函》,函中详细列出班子成员在一月份需要完成的事项:与分管部门签订2017年度主体责任书、听取分管部门汇报2016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谋划并开展廉政谈话等。这样的任务清单,庆元县党政班子成员每个月都收到一份。这是该县明晰“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由虚转实的一个缩影。

  面对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责任履行错位虚位等问题,该县积极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责任落实机制,县委交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8位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领69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长与副县长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县委与乡镇、部门签订主体责任书;乡镇党委书记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主体责任书,把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党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细化责任,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依据,这体现了庆元县以强化责任促担当有为的一贯工作思路。”庆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绍刚说。

  “咬耳扯袖”常提醒

  “多亏纪委的提醒和教育,使我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庆元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吴某接受谈话提醒时诚恳地说。

  该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对该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将人员安排在财务岗位的问题。就此,县纪委对负责人吴某进行诫勉谈话。

  开展谈话提醒,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单位负责人和干部“咬耳扯袖”,已经成为庆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不仅如此,2016年以来,该县围绕构建“履责、督责、问责”完整责任链条,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评议,面对面质询和评议24家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工作制度,发放纪实手册600余本,做到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全覆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级抄告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中督查,对73家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发函提醒、督促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无间隙”“不留白”。

  问责追责“一竿到底”

  庆元县汽车运输公司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吴盛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这一消息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热议。

  干部出问题,领导跟着被追责,这在庆元已经成为一项铁律。近年来,该县坚持实行“一案双查”,充分用好问责利器,把板子打到分管领导身上,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为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落实,该县还出台《庆元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列出“问题清单”,追责问责划出“红线”,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任务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作出调整等处理。

  据统计,2016年,共约谈提醒党员干部 48 人次,诫勉谈话 14 人次,对7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