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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勤练兵才能自身硬

2017年03月20日 13:05:23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何兰芳 柴巧君

  “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纪律规矩,坚定执行到底,不做变通。”日前,在兰溪市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提升季”活动中,全市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听了一堂“守规矩”为主题的讲座。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2016年以来,兰溪市纪委着眼于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提升,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把“自身过硬”作为金字招牌,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铁军建设。

  “建规章”加压加力,筑牢思想防线。“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故意拖延调查时间”……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征,兰溪市纪委面向委局机关、乡镇纪委、派驻机构“量身定制”了三大类23条“负面条款”,将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等违纪行为纳入监督。

  为实现抓早抓小,该市在纪检系统内部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对触犯“负面条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督查通报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促进整改。

  “摆擂台”选贤任能,优化队伍结构。2016年,兰溪市纪委面向全市公开竞聘中层干部,提供了中层正、副职岗位各2名,有近50人参加报名。考场上,由纪委书记亲任“主考”;考场外,由各派驻机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考察组,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这样规格的公开竞聘以前在兰溪很少见,是拓宽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渠道的一次有益尝试。”市纪委干部室负责人说。

  不仅如此,该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通过纪检系统外提名的方式选配了7名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纪委副书记队伍。调整后,乡镇纪委副书记的平均年龄直降7岁,大大优化了纪检监察干部年龄结构。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