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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问责”问到13年前

2017年02月25日 10:29:0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朱诗意

  2012年,杭州市余杭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始查处星桥街道窝案,一批“蝇贪”落马,在查处过程中,张志法也被“揪”了出来。

  2016年6月,张志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2016年10月,张志法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例警示:

  虽然张志法已经退居二线,但是他还是没有逃过党纪国法的追究。类似案件的查处,使得党员干部更加警醒,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即便是工作岗位变动、退居二线、退休,甚至已经提拔了,也必须要为自己的失职失责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终身问责”犹如一道紧箍咒,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要恪尽职守、担当实干。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