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红线”,纪检干部这些事情不能做!
划清“红线”,纪检干部这些事情不能做!
2017年02月14日 15:37:35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杜玲玲 尹碧波
“2016年以来,我们有3名干部因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而被调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2017年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缙云县纪委迎来了6名新同志,为了给新同志绷紧纪律弦,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芝贵语重心长地说。
据悉,近年来,为严防“灯下黑”,缙云县纪委加强了对自己人的监督,干部室落实专人负责干部监督工作,把“手电筒”照向自己人,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诸多反面案例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作为“打铁”的人,更应以制度为本,把权力关进‘笼子’。”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梳理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廉政风险,针对利用纪律审查权进行利益输送等风险点,专门制度了《安全文明纪律审查指导手册》。
记者了解到,《安全文明纪律审查指导手册》包含“三要”“三无”“三杜绝”和“四抓四看”等规定,为纪检干部在严守机密、避免利益输送等方面划清“红线”,同时,针对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办案人员案件查办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情形规定了具体的责任追究方式,杜绝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情形。
除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外,该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内部在公务接待、公务派车、财务管理、保密工作等作出详细规定,出台了《缙云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缙云县纪委机关工作纪律》等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化。
“对于自己干部的问题,我们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悉,该县所有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委主要领导批示,干部室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有3名纪检干部因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被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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