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上虞干部新春第一课:“能人书记”缘何成受审
绍兴上虞:上虞干部新春第一课:“能人书记”缘何成受审
2017年02月14日 15:47:10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蔡琳 傅金江
村级换届之时,如何选出“能人”来当干部,这是群众最关心最看重的事。然而“能人”的标准并不仅限于会办事,而应该是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在绍兴市上虞区,就有这样一位曾经拥有“能人书记”口碑的村干部,如今却面临法律的审判。
2月8日上午,上虞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大厅内坐无虚席,来自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以及社区干部共计150余人,旁听“能人书记”俞国森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庭审。这是上虞区纪委将“廉政教育课堂”搬到庭审一线的“新春第一课”。
据悉,为更好地用“身边发生的事”警示党员干部,上虞区纪委会同该区法院、区机关党工委联合设立“廉政教育课堂”,变说教式教育为现场式教育,并建立了长效机制。“此次廉政课选在了村级换届前夕,不仅对村干部敲响了廉政警钟,更对净化换届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上虞区纪委宣教室主任傅金江介绍道。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俞国森在1999年4月至2014年期间,利用自己先后担任原上虞市曹娥街道新沙村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经联社主任和新沙居民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经联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向俞某等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所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36.184万元。
俞国森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年轻时曾努力奋斗过,也为当地作过贡献,被村里人称为“能人书记”。但他并没有好好珍惜群众的口碑,而是在自我膨胀中开演了“双面人生”。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共有7次索贿和非法收受财物情节,当地的企业老板、服务对象,甚至他的弟弟、徒弟都成了他敛财的对象。
“第一次这样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深受教育。”现场许多旁听人员都深有感触。庭审结束后,许多村、社区干部纷纷表示,要时刻自警、自醒、自律,严守法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从该案件审理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今年是村级换届之年,特别是要加强纪律教育,打好“预防针”,让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入脑入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上去。”上虞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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