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劝返一名潜逃14年职务犯罪嫌疑人
云南劝返一名潜逃14年职务犯罪嫌疑人
2017年02月14日 07:40:00 浏览量: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翠云 汪源
近日,因挪用公款畏罪潜逃14年的犯罪嫌疑人姚正清,在我国孟连口岸向云南省澜沧县检察院投案自首。这是云南检察机关今年第一个从境外成功劝返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姚正清原系澜沧县雅口乡小额信贷工作站信贷员。在从事小额贷款发放工作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003年8月案发后潜逃,被中央追逃办列入云南省重点追逃名单。
2014年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澜沧县检察院按照云南省检察院和普洱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反贪、法警负责人为成员的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通过对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追逃工作方案,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辗转联系到了姚正清,向其本人及其亲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劝其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专案组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姚正清最终决定回国投案自首。
据姚正清交代,其2003年8月潜逃至今,历经14载,先后辗转马来西亚、泰国、老挝、菲律宾、缅甸和我国台湾地区,并在缅甸因刑事犯罪服刑五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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