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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3名干部因破坏营商环境受处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7年02月06日 14:24:05 浏览量: 来源:“辽宁日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辽宁今年重点抓的工作之一,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案件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日前,沈阳市纪委通报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其中2人被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1.沈阳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官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夏辉截留扶贫物资问题。夏辉擅自截留、私分用于帮扶困难个体工商户的扶贫物资,价值6185元。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沈阳市第七中学总务处原主任王晓珀收受企业贿赂问题。王晓珀利用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组织采购办公用品之机,收受供应商17万元。王晓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3.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原管理员王文新收受企业财物问题。王文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2家企业“好处费”3万元;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52万余元。王文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