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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温岭:“五查工作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2017年01月26日 10:58:40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贾歆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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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正风肃纪专项检查778次,发现问题1016起,查处人员763人,其中科级干部74人,党政纪处分21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2起224人,党政纪处分67人,通报曝光116起149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周年,浙江温岭市纪委交出的一张正风肃纪“满意答卷”。

  近年来,温岭结合实际,自创“五查工作法”,多维度、多渠道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

  一是信访督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露头便打。如严肃查处了城南镇大闾管理区公款聚餐案件,给予管理区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书记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

  二是部门巡查。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巡查为平台,对市级有关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严肃查处了市残联副理事长陈正春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城东小学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箬横镇中心幼儿园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福利等案件。

  三是科技督查。利用市交警查询综合平台,在重要节庆期间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检查19次,排查车辆3550余辆次,查处并通报公车私用问题45起。通过税务发票查询系统,对部分单位、村居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分析可能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开票信息1162条。

  四是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实施“联合兵团”作战,认真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领导干部出入高档会所、酒庄,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市149个单位开展了参与“酒局”、“牌局”自查自纠,检查清理“三公”消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违规问题82个,责令35个单位进行整改。

  五是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