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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动真格 桐庐处理14名县管干部

2017年01月14日 15:57:0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张海兵

  “因没能认真履责造成下属村集体资金损失,被追责并受到纪律处分,给了我本人和街道上下很大的警醒。”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工作人员,桐庐县某街道班子成员沈某坦言。

  被问责之后,沈某有空没空便拿出那份颜色已经有些发黄的《“一岗双责”履责“个性化”清单》,比一比、对一对,总怕哪项工作没落实,哪个责任给漏了。

  “有责不明,百弊丛生。”以清单明责,就是通过“两张清单”厘清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要求,既明确党委(党组)履责清单,又量身制定班子成员履责“个性化”清单,将责任清单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业务指南”。

  如今,桐庐县全县所有县管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通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班子讨论,分别制定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细化具体任务4520项,并做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举措具体化、工作进度节点化。同时,发放记实手册,推行“一岗双责”全程记实,乡镇、部门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程记录部署研究、学习交流、提醒约谈、监督检查等履职情况,做到工作有痕、倒查有据。

  通过“清单+记实”来明确责任只是第一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桐庐县推动“约谈+问责”双管齐下,让敢追责、真追责、善追责成为新常态。出台《桐庐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种约谈情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纪委相关领导及时通过约谈方式进行“一对一”个性化提醒教育。同时,制定完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情形和处置办法,以刚性的纪律约束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15年以来已对3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14名县管干部受到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