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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如何在基层落实?看桐庐有4招

2016年12月31日 09:45:22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朱诗意 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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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聘请“特检员”助力巡察工作。

  “因没能认真履责造成下属村集体资金损失,被追责并受到纪律处分,给了我本人和街道上下很大的警醒。”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工作人员,桐庐县某街道班子成员沈某某说,被问责之后,他有空没空便拿出那份颜色已经有些发黄的《“一岗双责”履责“个性化”清单》,比一比、对一对,总怕哪项工作没落实,哪个责任给漏了。这是浙江省桐庐县运用四个“+”压实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

  “清单+纪实”明责

  在明确党委(党组)履责清单的基础上,桐庐县推行班子成员履责“个性化”清单,全县513名县管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通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班子讨论,分别制定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细化具体任务4520项,并做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举措具体化、工作进度节点化。同时,发放纪实手册,推行“一岗双责”全程纪实,乡镇、部门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程记录部署研究、学习交流、提醒约谈、监督检查等履职情况,做到工作有痕、倒查有据。

  “报告+评议”述责

  推行清单的同时,桐庐县还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制度,在书面报告的基础上,每年初以县纪委全委会的形式专题“面对面”听取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履责情况报告,县纪委委员评价、县纪委书记点评、县委书记参加并明要求。针对评议指出的存在问题,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整改重要内容进行挂号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听取报告,2016年度桐庐县各级党委、纪委共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汇报511家,反馈存在问题1316个,制定整改举措3000余项。

  “检查+巡察”督责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一把利剑,为了更好压实主体责任,桐庐县加强责任落实日常检查,推行“三单三督查”制度,打出履责清单、问题抄告单、考核评议单和基层纪检组织每季督查、县纪委半年专项检查、县领导带队年度督查的“组合拳”。今年以来,共发出抄告单23份,反馈问题177个。全面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县级综合巡察、派驻专项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三把“利剑”,直指主体责任不落实力、基层贪腐等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完成对8家县级部门的综合巡察,14次派驻专项巡察以及37个行政村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59个,从中查处违纪案件25件。

  “约谈+问责”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桐庐县还出台《桐庐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种约谈情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纪委相关领导及时通过约谈方式进行“一对一”个性化提醒教育。同时,制定完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情形和处置办法,以刚性的纪律约束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15年以来已对3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14名县管干部受到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