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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两个责任同频共振 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2016年12月30日 08:26:42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驻省民政厅纪检组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效,近日省民政厅党组印发了《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与浙江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

  《通知》提出健全完善4项制度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事先沟通和征求意见制度,提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和酝酿时就加强与驻厅纪检组的沟通,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健全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明确对厅管干部进行诫勉、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应及时互相通报,每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汇总综合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汇总情况抄送驻厅纪检组,实现监督信息共享;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向驻厅纪检组备案制度,明确由厅办公室和厅人事处按照职责做好备案工作,实现对职能处室出国境管理情况监督;四是建立沟通交流例会制度,明确由厅党组书记召集,厅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组和厅人事处、机关纪委等综合处室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实现情况定期沟通交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这些制度机制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有助于推进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沟通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