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拉票贿选违规宴请 三人违反纪律受处分
苍南:拉票贿选违规宴请 三人违反纪律受处分
2016年12月30日 08:26:43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温州市纪委
近日,苍南县从严从快查处了该县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洪丽娇、杨须上通过宴请等方式拉票贿选案件,洪丽娇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杨须上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被列为不纳入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同时,该选区所属的新溪村党支部书记庄传达因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掩盖事实,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苍南县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由五爱村、台溪村、新溪村、浦口村和柳庄村选民组成。经该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选程序,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确立五爱村支委委员、妇女主任,第九届县人大代表洪丽娇、柳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须上两人为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第十届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定于12月20日选举产生一名第十届县人大代表名额。
为了竞选县人大代表,洪丽娇于2016年12月10日晚上,通过蒋某某在当地某私房菜666包厢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选举时给予支持帮助。
为了竞选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杨须上于11月底的一天晚上,在沪山社区某农家乐555包厢安排了一桌酒席,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选时给予支持。在成功竞选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后,杨须上为再进一步竞选县人大代表,于12月17日晚上,在沪山社区某农家乐202包厢安排了一桌酒席,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代表选举时给予支持。
洪丽娇、杨须上干扰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发生后,苍南县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协助灵溪镇纪委迅速介入调查。灵溪镇选举委员会及时停止了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的县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目前,洪丽娇、杨须上两人已辞去县第十届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灵溪镇纪委于日前对洪丽娇、杨须上(非中共党员)作出了上述处理。
另外,该选区所属新溪村党支部书记庄传达在12月19日组织调查杨须上违反选举纪律问题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掩盖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根据有关规定,灵溪镇纪委给予庄传达严重警告处分。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选举纪律规定要求,严肃选举纪律,进一步完善有关选举工作的应急处置方案,对存在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 2016-12-28为啥要设监察委?内蒙古陕西辽宁三案例...
- 2016-12-28四川绵阳原副市长赵琪被双开:十八大后...
- 2016-12-29中纪委印发“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
- 2016-12-29慈溪:建设节约型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
- 2016-12-29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