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省环保厅:建立互通工作机制 两个责任“齐落实”

2016年12月23日 08:21:56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驻省环保厅纪检组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及时向厅党组通报一年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8类15个具体问题,交流了双方的工作。内容涵盖信访工作、违纪违法、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廉洁分析、意见建议、监督执纪问责和自身建设等诸多方面。这标志着驻厅纪检组和厅党组互通工作制度正式建立运行。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有监督责任,监督责任中也有主体责任。建立驻厅纪检组和厅党组之间的互通工作制度,目的在于通过互相提醒督促,压实主体责任,抓实监督责任,确保风清气正。 “2016年,驻厅纪检组对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洁建设风险点看得准,监督力度大,实际成效也是比较明显。下一步,厅党组要根据互通工作情况,认真加强研究,着力在制度建设上、在惩防体系上、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作为省纪委委员,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方敏认为,建立互通工作制度,以实际行动运用“四种形态”,压实主体责任,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根据工作安排,从2017年开始,驻厅纪检组和厅党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互通有关工作情况。

  驻厅纪检组长陈一行在通报工作时指出,2016年,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工作,为全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干部群众较为满意。但是在监督工作中,也发现目前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访反映权力寻租、亲属办企业问题,公款出国问题,直属单位下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问题,以及环保干部队伍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厅党组在谋划新年度工作思路时,特别是在落实主体责任时,从制度规范层面予以关注和重视。

  经过互通交流,驻厅纪检组也明确了下一步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开展巡察监督,选取下属事业单位,由厅机关纪委牵头,组成临时巡察机构,开展专项巡察;汇编全省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环保案警示环保人;建立“企业诚信黑名单”,严厉打击环保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抓节点纠“四风”,紧盯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加强明察暗访,严格正风肃纪;加强学会协会管理;加强个人事项报告;监督检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