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法厅纪检组:监督探头锁定"关键少数""重要环节"
驻司法厅纪检组:监督探头锁定"关键少数""重要环节"
2016年12月20日 16:54:37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驻省司法厅纪检组
驻司法厅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员14000余名、副处以上干部820余名。面对繁重的监督任务,纪检组突出“关键少数”、紧盯“关键环节”,自上而下,以点拓面,切实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突出“关键少数”。突出驻在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让“关键少数”发挥好率先垂范、以上带下的“关键作用”。掌握了廉情动态。得到一厅两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一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积极响应,17位省管干部均向纪检组报备个人重要事项,其中有5位还即时作了房产买卖、子女婚宴等事前报备,逐步健全动态的省管干部、处级干部廉情库。在驻在部门党委会上严格把关、积极发声,就各项权力运行同步实时监督。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新修订的党委工作规则,吸收了纪检组的意见建议20余条。开展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5人次,出具处级干部提拔任用、三级警监以上警衔评授廉政审核意见57份。压实了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驻在部门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8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2项,通过“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共立案41起42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党政纪处分37人;提醒约谈528人次,通报批评、函询、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91人次,免职8人。提出问责建议3条,督促有关党委对3家单位、9名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紧盯“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较多、廉洁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和纪律处分执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严密监管制度,树立党纪权威。促进完善风险管控。督促并会同驻在部门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项检查,督促省东联集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省属监狱和戒毒系统15.87亿元公款列入竞争性存放实施计划。在信访初核的基础上,对省属监狱企业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开展延伸监督检查,梳理出问题隐患4个,提出加强监狱企业采购管理、有效管控廉洁风险等具体意见。剖析2013年以来省属监狱系统违反廉洁纪律案件,查找存在问题的制度漏洞,提出制度建议6项。强化执行党纪处分。对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至2015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了134份处分决定,发现并纠正7类12种执行不到位问题,8名干部被降低职级和工资档次或重新确定考核等次,缴回应扣钱款20余万元。在纪检组推动和帮助下,省司法厅党委出台了全国首例《关于在党员律师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党内纪律执行工作的意见》。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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