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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丽水龙泉2016年谈话提醒573人次

2016年12月08日 14:56:3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杜玲玲 ​周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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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泉审计局对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的延伸审计结果,发现你单位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本级及下属企业列支土特产共计人民币253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规定,属于违纪行为,今天就该行为对你进行诫勉谈话。”在丽水龙泉市住建局办公室,住建局党组书记周光洪直指问题,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一场“热辣”的谈话。

  “觉得以前都是这么做的,延续‘传统’应该不会出事,所以就在我们单位和下属企业列支茶叶、青瓷等土特产4次,现在想想真的很后悔。”该下属单位负责人懊悔道。

  在辛辣的诫勉谈话之后,周光洪翻开《龙泉市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将谈话内容“浓缩”成白字黑字记录在了登记本上,包括约谈时间、地点、被约谈人、单位及职务、约谈内容等7项具体内容。

  而这个约谈登记本,则是龙泉市纪委推出的一项“强化党内监督”新载体。今年,龙泉市纪委将约谈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向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分别下发了《龙泉市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龙泉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通过“约谈”的全程留痕,督促各级党委(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好约谈制度,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以前在年终考核时,总会遇到约谈情况无据可查的难题。因此我们编制了约谈登记表,要求逐人逐项记录,使各级党委(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有迹可循,也进一步督促基层党委(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龙泉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介绍到。

  “现在我们乡里发现哪位干部最近工作有所松懈,思想上有小苗头了,我们就主动找他谈一谈,及时‘咬耳扯袖’;哪位党员干部家中要办婚庆喜事了,我们就提前和他谈一谈,提醒他切勿大操大办。”兰巨乡党委书记练斌表示,有了登记本,随谈随记很方便,现在是工作、监督同步推进,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约谈中提醒整改,在记录中留下痕迹,通过日常监督、谈话提醒、对照记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据悉,为深化约谈制度痕迹管理落到实处,龙泉市纪委还对约谈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对登记表进行“对账核实”,将督查结果纳入各级党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或弄虚作假的,视情形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截至目前,2016年以来龙泉市已开展提醒谈话573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