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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聚焦主业 派驻监督走向深入

2016年12月06日 16:38:50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湖州市纪委

  2015年11月,长兴率先在全省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一年来,长兴县派驻工作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到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在探索中不断走向深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找准定位,确保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通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兴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明确派驻机构政治定位,建立与派驻监督相匹配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章立制,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支撑。着力构建支持、保障派驻机构充分履职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县委下发管总制度,县纪委出台关于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执纪审查、办理信访等方面的制度,各派驻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若干项具体制度的“1+X+Y”的制度网络。同时在全县65个机关部门党组织中,14个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17个机关党总支设立纪检小组,34个机关党支部中单设1名纪检委员,实现了对全体机关党员监督的全覆盖。

  一组一品,精准监督成效显著。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开展精准监督,逐渐形成“一组一品”的鲜明特点。如驻公安局纪检组通过“六层五级”的层级管理体系,推动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成功经验。派驻第九纪检组(驻水利局)针对监督单位重点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腐败易发的特点,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工程实行全程监督。派驻第十一纪检组针对综合监督单位行政执法事项多,环保、安监等部门社会关注度高,履职风险大的特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动驻在单位执法规范建设和作风建设。驻法院纪检组针对司法权力运行特点,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干警办案出差廉政纪律、刑事审判领域、派出法庭履职情况等四个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个,提出廉政建议8条,问责2人,并分解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

  强化领导,推动监督走向深入。派驻全覆盖一年来,县纪委整合派驻机构力量,多次设计载体和平台,丰富派驻监督手段。一是将10项县级重点民生工程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作为监督重点,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排头兵”和“前哨”作用,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重要会议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一些驻在单位存在不按规定通知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甚至刻意回避监督的问题,组织派驻机构驻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建立片组协作机制。出台《县纪委派驻机构片组协作管理机制》,将15家派驻机构分为3个片组,由县纪委领导和职能室负责人分别联系指导,建立交流平台,实现线索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经验共享。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