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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建一条纪律处分与行政处罚联动的"快速通道"

2016年12月05日 15:50:06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湖州市纪委

  近日,安吉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收到来自该县安监局的一份“报送表”,即《党员(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登记表》。该表对昌硕街道辖区内一党员身份的企业负责人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行政处罚案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拿到表格后,派驻纪检组立即展开相关审核工作,签字后将其送往县纪委。

  “在以往,这样的案件信息流转一般会滞后一段时间;此次之所以得到快速处理,得益于我们今年建立的纪律处分与行政处罚联动工作机制。”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组长陈东表示。

  据介绍,根据《党章》等有关精神,党员或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应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从近年来通报的案例看,因信息不畅通、联动不顺等原因,党员或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后,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对其党政纪处分未能及时跟进,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安吉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因此,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实用的联络沟通机制势在必行。

  据悉,该机制实质上是针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公职人员)实施纪律处分,建立一条“快速通道”。“‘快’的意思是指实现纪律处分实施主体和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之间的有效联动。”安吉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具体做法从行政执法部门增设对执法对象的身份识别项目开始,对“职业、政治面貌、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信息详细登记,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及时将有关信息在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相关科室、处罚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有效流转,通过“核实—报送—交办—执行—监督”流程将纪律处分落实到位。

  如此高效的联动机制,也让不少基层纪检干部拍手叫好。“便于我们基层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违纪情况,并及时处理,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开发区(递铺街道)纪委副书记赵云珏表示。

  为确保该机制有效运作,通过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台账等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同时,常态化推动处分的“因变”机制和“兜底”机制落实到位,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定期向县纪委报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制度照常执行,确保此条“快速通道”快而准、快而全。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