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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对违规“摆宴”说“不”

2016年12月05日 15:50:08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嘉兴市纪委

  “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我家的乔迁宴,违反了党的纪律,也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是极不应该的。今后,我一定要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近日,平湖市一名干部因在操办酒席中违规收受礼金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他向组织作出了深刻检查。

  这是平湖市查处通报的又一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平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予以严肃查办。据了解,事件中的违纪干部本人受到了处理,其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也因此被约谈。

  据了解,早在2014年7月,平湖市就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针对领导干部操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开业庆典、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准”纪律红线,包括不准大操大办或变相扩大操办规模、不准借机敛财、不准奢侈浪费、不准搞有违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等内容。

  有了纪律红线,还需要操作规范。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推动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他们设置了事前承诺和事后报备两个环节。事前承诺,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礼等喜庆事宜前(丧事除外),必须写明拟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信息,并以承诺书形式表明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的态度,报告本单位党组织。事后备案,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后30日内,以《备案表》的形式向本单位和市纪委报告办理情况。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钱物的,必须在备案时报告,并全额退回或上交所收钱物。实施以来已有65名领导干部就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向该市纪委进行了报告和备案。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看似个人私事,其实不然,这些事宜,有可能滋生一些苗头性问题甚至权钱交易,因此社会高度关注。”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绝不能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绝不能从中借机敛财,否则就要受到党纪的严肃处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