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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践行"四种形态"

2016年11月24日 15:18:55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宁波市纪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对“四种形态”的把握和运用,宁波市北仑区纪委立足“源头”治理,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为抓手,推动监督执纪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今年1-10月,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80件,除去公检法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101条问题线索外,其余79件中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45件,占57.0%,问责及组织处理3件,立案14件,已审结11件。

  拓宽来源畅通渠道,在收集路径上体现“四种形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问题线索发现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每周例会分析研判、专题会议重点研判等方式,科学评估分析,提高线索成案率;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为着力点,强化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通过案件通报和资料比对,实现反腐败协调小组内相关信息共享,严肃依纪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对全区纪检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防止线索“揣在兜里、锁在抽屉里”;依托大监督格局,善于从审计报告、网络舆情、纪律审查和各类监督检查等途径广泛收集、分析提炼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不断充实线索来源渠道,为依纪依规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集中管理统一规范,在处置方式上体现“四种形态”。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规范线索处置方式和流程,统一相关操作文书和表格。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线索分流、处置方式,为准确运用线索处置五类方式提供制度保障。充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根据违纪苗头和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做到抓早抓小。在具体处置上,有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转换线索处置方式,对初核中未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以及谈话函询中发现有可查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置方式的转换,达到快结快办的目的。

  辨证施治灵活运用,在结果运用上体现“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盯住“小问题”、管住“大多数”。出台《北仑区纪律审查中非纪律处分类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负面影响较小的党员干部,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批评教育、“红脸出汗”为主;坚决不放松后三种形态的把握运用,对于违纪轻微、认错态度较好、整改纠正到位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