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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一次又一次 德清一环卫干部挪用公款超百万

2016年11月23日 16:56:44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湖州市纪委

  “我思想太松懈了,法律意识淡薄,又不懂财务制度,以致将单位押金和自己的存款放在一起,心里想着只要把用掉的及时还上就好了……”近日,被德清县纪委立案调查的姚旭东追悔莫及。

  2016年4月,德清县审计局审计中发现,县城乡环卫发展有限公司三合项目部副经理姚旭东存在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的行为。该线索报告纪委后,5月5日,县纪委对姚旭东展开纪律核实性谈话;8月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姚旭东公款私存、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退出公款私存利息。

  提起姚旭东,平时在同事眼中为人稳重、工作认真,在德清县武康环卫所(德清县环卫处)监察中队、执法中队工作期间,领导正是看中了这份稳重和认真,安排姚旭东保管单位收取的渣土处置证、道路保证金等押金。姚旭东将押金存入自己的私人银行账户,涉及4个私人账户,资金达100多万元。

  2011年12月的一天,姚旭东因购买武康镇云岫北路某处房产需要,一时凑不到钱,想想自己保管的公家账户里有那么多现金可用,暂时“借用”一下也没人知道。最终贪婪战胜理智,姚旭东从其保管公款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挪用5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给房产公司。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之后的日子里,姚旭东又多次挪用了公款。

  2016年5月,县纪委在对姚旭东进行纪律核实性谈话后,又对相关房产公司、银行等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账目查询,固定了姚旭东挪用公款的证据。目前,该问题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身为共产党员,姚旭东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自我麻痹,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姚旭东的案例,反映出纪律和规矩不能仅停留在看到过、知道一些,必须把它真正刻印在干部的心上,做到心中有戒,才能不触雷区、不碰红线。德清县纪委清醒认识到这一点,在抓纪律规矩教育的同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严格问责强化纪律规矩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促使党员干部知边界、守底线,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