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痕迹化,加强党内监督
“约谈”痕迹化,加强党内监督
2016年11月17日 10:45:45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周雅蕾 赵虹菁
“10月8日上午,在办公室约谈某局新提任领导干部陈某某……”
“10月12日下午,约谈某乡党委书记李某某,对农村基层巡察中发现其乡镇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提醒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翻开龙泉市纪委常委班子的《龙泉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能够清晰地看见一条条的约谈记录,约谈时间、地点、被约谈人、单位及职务、约谈内容等7项具体内容被清楚地记录在登记本上。
图为《龙泉市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龙泉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
今年9月,龙泉市纪委将约谈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向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分别下发了《龙泉市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龙泉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通过“约谈”的全程留痕,督促各级党委(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好约谈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以前在年终考核时,总会遇到约谈情况无据可查的难题。基于此,我们编制了约谈登记表,要求逐人逐项记录,使各级党委(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有迹可循,也进一步督促基层党委(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龙泉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介绍到。
图为龙泉市纪委派市直机关纪工委纪检组副组长在认真填写谈话记录。
“现在我们乡里哪位党员干部家中要办婚庆喜事了,我们就提前和他谈一谈,提醒他切勿大操大办;发现哪位干部最近工作有所松懈,思想上有小苗头了,我们也主动找他谈一谈,及时‘咬耳扯袖’。”兰巨乡党委书记练斌表示,以前是约谈摆在工作之后,现在是边工作、边约谈、边记录,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约谈中提醒整改,在记录中留下痕迹,通过日常监督、谈话提醒、对照记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图为9月初龙泉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在工作例会上向综合监督单位党委(组)发放《龙泉市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登记表》,并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据悉,为深化约谈制度痕迹管理落到实处,龙泉市纪委还对约谈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对登记表进行“对账核实”,将督查结果纳入各级党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或弄虚作假的,视情形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
“开展约谈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重要实践,在约谈中既能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又能体现党委(组)的关心厚爱。”龙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郑建青表示。
今年以来,龙泉市各级党委(组)约谈党员干部1818人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约谈党员干部约16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