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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柯城:廉政提醒函 告知企业远离不正当行为

2016年11月16日 07:35:00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衢州市纪委

  “王经理,你好!我们今天来是给项目建设单位送廉政提醒函,希望你们配合我局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近日,衢州市柯城区交通分局纪委书记薛庆富一行人来到该区农村公路苦狮线大中修项目建设公司,开门见山,把一份份红色“廉政提醒函”送到项目施工企业经理王岳山等人手上。

  近期,柯城区纪委组织交通、水利、住建等项目建设重点单位开展向服务对象发放廉政提醒函活动。函中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不得邀请工作人员进行吃饭、喝酒等娱乐消费;不得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代币购物券;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方式拉拢贿赂工作人员,搞权钱交易;不得进行有可能影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不正当行为。告知企业主发生上述行为,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基础上,还会将企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限制参与柯城区工程发包建设。

  “原以为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请他们顺便吃顿饭表示感谢是很正常的事,没想到这个也是违纪行为。”王经理看过提醒函后,连连表示受到教育,并作出承诺。据了解,柯城区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已开展14次向项目施工企业送廉政提醒函活动。从提前做好干部职工的廉政预防和对口建设企业的廉政提醒两方“双管齐下”着手,一方面在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上注重细节,抓早抓小,坚持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另一方面建立向企业发放“廉政提醒函”制度,在项目工程铺开之时就上门向企业有针对性地宣传重点廉政要求,提前给企业打好廉政“预防针”。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