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驻司法厅纪检组:强化公款存放监督检查 防止“以权揽储”

2016年10月31日 20:28:31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驻省司法厅纪检组

  为切实防止驻在部门公款存放中的“以权揽储”问题,驻省司法厅纪检组从明确“四个责任”入手,有效督促规范省级司法行政系统资金的存储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目前,仅省属监狱系统有22.19亿元公款已列入竞争性存放,全省监狱和戒毒系统共约15.87亿元公款已列入竞争性存放实施计划。

  督促驻在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在深化省委“十大整改行动”开展公款存放专项督导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承担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本级资金存放管理,并加强对直属预算单位和厅管行业协会公款存放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月底以来,按照省纪委机关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以权揽储”问题的通知精神,建议省厅落实职能处室,及时下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对存放主体和资金范围进行全覆盖自查,并进一步细化实施要求,侧重检查贯彻落实及制度建设情况,推进下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规范管理。

  协助职能处室落实督查责任。纪检组参与完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协助厅职能处室,根据资金量大小与存款构成等情况,对12个监狱戒毒单位开展针对性联合抽查。通过听取汇报、问询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核查被检查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是否纳入“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是否严格公开招投标、未经过公开招投标存放的单位是否向主管局报备、有否建立公款存放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等,帮助核查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推动领导干部担起“自我过滤”责任。今年下半年,纪检组逐步建立省级司法行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的廉政档案,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动态记录厅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要求将亲属在银行就业任职情况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有效监督排查公款存放情况,要求厅管干部须对是否有亲属在银行从业情形进行填报,防范因存款问题产生廉政风险。

  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整改落实责任。纪检组要求牢牢把握“公开招投标”的核心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贯穿始终。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监所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监督管理、确保公款存放公示常态化、对罪犯和戒毒人员钱款存放问题加强调研与指导等整改建议。要求相关单位“签字背书”,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健全管理规范,实现保值增值和保障廉洁的双目标。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部门实施动态监控,对认识不够到位、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次组织招标、基本户清理、12家单位10.48亿元资金尚未实施竞争性存放等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