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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以常态化问责推进廉政建设

2016年10月19日 18:06:39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杭州市纪委

  调离不是隐身衣,提升不是保险箱,退休不是护身符。

  2016年,杭州市余杭区退居二线的张志法被追究领导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事情起于2010年,张志法在担任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不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默许下属实施违法拆迁,违规支付补偿款,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近840万元。2011年,张志法任运河街道党工委书记,2014年10月,在乔司街道退居二线。六年后,张志法的这一行径还是没有逃过党纪的追究。

  “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实行终身问责”,余杭区纪委没有把这句话停留在口号上。类似案件的查处,使得党员干部更加警醒,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即便是工作岗位变动、退居二线、退休,甚至已经提拔了,也必须要为自己的失职失责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如果说“终身问责”犹如一道紧箍咒,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要恪尽职守,那么“过程问责”就好像一条尾随的鞭子,时刻鞭策着党员干部要担当实干。

  余杭区纪委的“过程问责”成效体现得尤为明显。近期,该区纪委将关口前移,在监督中对履职不力的人员进行当场约谈,告知被约谈人问题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由被约谈人在约谈记录单上签字背书,建立约谈档案,实行留痕管理,并对被约谈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力的当场下发拟立案通知书,视情适时启动问责调查。短短一个月内,余杭区纪委现场约谈39人,其中区管干部2人、科级干部6人,下发拟立案通知书2份.

  但问责不是目的,推动工作的落实才是最终的落脚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余杭区纪委以基层为导向,聚焦不正之风,同样通过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来营造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最近查处的案例中,五常街道五常社区居委会主任唐士良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五常社区工作人员等所送礼金4.8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唐士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运河街道五杭村书记张洪兴、村主任沈水林、村助理会计蔡根永,因两次违规使用村集体收入聚餐,共花费3120元,2016年6月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余杭区共对259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其中针对基层的不正之风问题,共问责69人,占了问责总数的26.6%。这一系列的数据表明,余杭区纪委正在以常态化的问责不断地推进廉政建设,同时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