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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强化监督执纪 让责任追究更具操作性

2016年10月11日 16:16:29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作者:

  东阳市歌山镇上蒋村新增多宗违法用地,相关部门未及时上报,市纪委责成相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调离岗位,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自《问责条例》实施以来,东阳市已先后对3起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进行问责通报。

  “《条例》出台后,我们加大了监督执纪的力度和频度,强化了对问责结果的运用。”东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的落实,有序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近年来,东阳市积极探索推行建立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责任督查、全程跟踪、述职评议、通报曝光等举措推动责任落实。并针对管党治党、维护稳定、土地违建等领域,先后制定了《东阳市‘两个责任’责任清单》、《东阳市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东阳市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十多项责任追究制度,让责任追究具体化、程序化,更具操作性。今年以来,东阳市纪委已对24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下发通报7期,提醒约谈党政“一把手”126人次。

  同时,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与失职、失责、盲干等进行区分,积极构建“为担当者担当”的工作环境,营造“主动作为、善谋勇为”的干事氛围,为党员干部消除思想包袱。(金华市纪委)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