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平湖纪检人说——有了苗头就要管
听平湖纪检人说——有了苗头就要管
2016年09月24日 11:03:43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俞爱华
去年5月份我从平湖市粮食局调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工作,由于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性强、管理对象多、廉政风险点多,初来乍到,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走访,因为只有对“家底”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有监督的底气和方向。
“某医药公司可能正在邀请辖区内一些医疗单位人员去千岛湖开会……”在一次走访中,我听到了这样一条反映。尽管说的是“可能”,但也引起我这个监督者的警觉。
“如果有,必须立即叫停。如果没有,也有必要作一个提醒。”第二天上午,我和纪检组的小孙商量,先对信息的真假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俞组长,目前调查了解到已经有两家医疗单位的药剂人员收到了这个会议邀请,其他单位的医务工作者尚未收到。”第三天的一大早,小孙跑进我办公室汇报。
“小孙,我们需要双管齐下!”我当机立断,发出了下一步工作指令。
“作为公职人员不得接受管理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以及娱乐活动……”小孙第一时间下发廉情预警,通知全市14家医疗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及时开展廉洁行医的提醒教育,明确纪律规定。
与此同时,我与业务分管局长一起找来发出会议邀请的某医药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陶某进行谈话。
“我是局里的纪检组长,向你了解一个情况,这段时间,你们公司的销售人员邀请我市相关医疗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千岛湖开会,你清楚吗?”我问道。
陶某微笑着解释道:“这只是我们公司总部安排的一次内部工作交流会,应该不会邀请其他无关人员参加的。”
“真的没有邀请其他人员参加吗?据我们所知,医疗单位已经有人收到会议的邀请函了。”
“是吗?总部在会议策划的时候有这个安排,后来会议策划有变更,具体怎么安排的,我也不清楚,我要向总部再了解一下。”陶某打起了“太极拳”。
“不管最终有没有安排,我们找你来,就是要提醒一下,如果有这样的安排,而我们的医务工作者又参加了,是要受到严肃处理的,因为这是参加变相旅游的行为,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明令禁止的!”我义正词严地指出问题的严重性。
“还有,按照我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你们单位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将被列入全市医药购销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分管局长也紧随其后表明了后续处理的态度。
“感谢你们的提醒,回去之后,我会将你们的意见向总部反映,也会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教育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坚决不会邀请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陶某说。
走出谈话室,我和分管局长会心一笑。“首次合作愉快,以后你可要多给我们提醒和监督!”分管局长握了握我的手。
这件事情让我体会到,作为一个监督者,在伸长耳朵、瞪大眼睛的同时,有时真的需要有这样的意识——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这些问题一经露头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处理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警示提醒,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也是对干部最真的关爱。
(作者系浙江省平湖市纪委驻市卫计局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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