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绩效报表”压实监督责任
“履职绩效报表”压实监督责任
2016年09月22日 15:14:30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陆绪福 严庆军 叶春江
浙江省江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双塔街道纪工委等纪检监察组织立项监督发现问题多、问责力度大;
16个派驻(出)纪检组未开展问责,问责力度不大;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上报问题线索数6条,立案37件,执纪审查能力有待提高……
近日,江山市纪委下发了《2016年上半年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通报》,公开亮晒“成绩单”,既肯定成绩,又直击问题,不仅有量化的数据化分析,而且有细化的客观性评价,履职绩效一目了然。
据悉,2016年以来,在落实监督责任中,江山市探索实施履职绩效“报表制”,以数据评价,用绩效评估,以履职数据化实现责任绩效化,写实监督绩效,压实监督责任。
“做了什么?做得怎样?干了多少?程度如何?一张数据报表细化体现,详细呈现,清清楚楚,实实在在,杜绝监督责任报告空泛,避免监督责任落实务虚。”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实施绩效报表制,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互看互学、互促互进,补齐短板,争当样板,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季度上报一次,一季度评价一次,绩效报表内容包括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执纪审查、监督执纪问责等六大类,涵盖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受理信访件、办理信访件,立案数量、结案数量,立项监督数量、问责人数等23小项。一项内容对应一个数据,一个数据衡量一种成效,各个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绩效精细扫描,履职情况精确掌握。
“上半年,诫勉谈话1人,党纪立案4件,结案2件,立项监督5项,问责9人。报表数据必须实打实、硬碰硬,没有水分,只有干货。”双塔街道纪工委书记虞仁良说,诫勉谈话要提供审批单和谈话记录单等记录情况,问责需要拿出处理决定、问责通报等书面资料,监督执纪不能作秀,履职成绩更不得作假。每项数据需要实据支撑,以检验监督责任履行程度,衡量工作效度,该市纪委职能科室根据报表核实相关情况,确保报表制落实不摆样子、不走过场。
该市以报表制为抓手,不仅正向鞭策,也反向鞭打,避免出现责任不敢担当、履职不得要领等现象。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担当意识不强、问责力度不大、履责方法不多等情形的,进行书面通报、提醒谈话。目前,该市纪委对立案数、结案数错报漏报的9个乡镇纪委和问责力度偏小的8个派驻(出)纪检组予以书面通报。通过履职绩效报表实施,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当标兵,树标杆,营造“你追我赶、你赶我超”氛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