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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200万元 泰顺住建局党委被问责

六名党委委员被处分
2016年09月18日 10:12:04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叶道羽

  浙江省泰顺县纪委日前通报了该县建筑设计研究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查处结果。所长陶学棋违规发放2011年度至2014年度税后“超产”奖金被撤职。上级主管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负有集体责任被问责;局党委书记、两任纪委书记等6名党委委员被给予党纪处分。

  经调查,2011年12月至2015年1月,泰顺县建筑设计研究所每年均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交报告,提出该所在完成年度设计费一定基数的情况下,超收部分按30%作为职工奖金的违规要求及相关方案。该局党委会研究后对该事项作出的决定要么是基本同意,要么是模糊不清。研究所所长陶学棋等人却借机擅自扩大标准并在财务上弄虚作假,4年间共计发放税后超产奖金200余万元。

  泰顺县纪委认为,王锋作为时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集体研究并拍板决策;陶兆亮作为局党委委员和直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参与决策。王锋、陶兆亮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班子其他成员应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但王松金、刘录之作为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因其履行监督职责,应承担的责任相对更重。其中刘录之对违规发放2014年度超产奖金行为负监督责任、王松金对违规发放2011年至2013年度超产奖金行为负监督责任。原总工程师叶细何、陈学明作为分管联系领导,因履行“一岗双责”,应承担的责任也相对更重,且陈学明作为分管领导在口头咨询财政、人事部门得到不宜发放的答复后,仍在党委会上附议不合适的决定。

  经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对县建筑设计研究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负集体责任。要求该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并作出书面检查。

  王锋、陶兆亮、王松金、刘录之等4人的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失职违纪。给予王锋、陶兆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松金、刘录之党内警告处分。

  原总工程师叶细何、陈学明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被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