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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曝光2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016年09月11日 17:53:00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邹太平

  9月1日,湖南省纪委公开曝光2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已是该省纪委今年第5次对此类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

  此次通报,贪污侵占各类强农惠民资金的案例占大头,共有10余起。其中,隆回县岩口镇藕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蒋金碧在任职期间,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蒋昌德、村民蒋金粮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共计9.43万元并进行私分。组织调查期间,三人分别将违纪所得如数退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还有的贪污侵占群众“养命钱”。2014年,宁远县五龙山瑶族乡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原职工姜方根,将收取和保管的该乡村民上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45.69万元用于赌博并携款潜逃。姜方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湘西,保靖县水田河镇中心村原党支部书记向先军私自扣留村民彭某等8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存折,5年来先后取款148笔共计2.8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在组织调查期间,向先军将所侵占的钱款予以全部退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患病妇女的计生保险费也被截留。利用代收各类计生保险费的职务便利,洪江市双溪镇计生协会原专职副会长唐自良,近2年来截留妇女安康保险费4.3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致使该镇部分患病妇女不能有效参保理赔。唐自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还有多起侵占集体资金案件,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2009年至2012年,耒阳市南阳镇淝江村原党支部书记严庆忠,采取隐瞒手段,将其经手的村农电改造款、电费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不入村账,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共计3.37万元,采取虚报支出手段侵占集体财物共计6.05万元。

  在涟源市三甲乡新屋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柳林、原村委会负责人梁中林、原村秘书梁日星,于2008年至2010年共同私分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工程管理费、虚增套取的工程款共计18.03万元。

  河道采砂管理费也成了“香饽饽”。祁阳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原工作人员付运旗,利用工作之便,于2012年至2013年,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式,将收取的河道采砂管理费共计24.43万元据为己有。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