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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用“密笼子” 关住“小权力”

2016年09月06日 07:33:4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蔡琳 张铂

  前不久,在浙江省乐清市白石街道的“三资”管理办公室,岐元村干部黄胜仁拿着该村巡防人员工资表前来报账,发票金额为5400元。

  “工资表上注明每名巡防员发放1800元,总共有四人,总数应该是7200元。”三资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金秀丽仔细核对后,发现合计金额记错了,要求村里重新编制票据。

  “还好你看了出来,不然以后这就成了一笔糊涂账。”黄胜仁向金秀丽道谢。

  自从全面实行财务“双代理”,这样的纠错场景在白石街道已不罕见,账目不清、未经民主监督盖章、缺少相关会议记录等村级财务支出不规范的做法,会被三资办工作人员一一找出来,他们会要求各村提供明细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不予报批。

  “‘双代理’是在原有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村级货币资金监督和管理。”该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市三资办)负责人介绍,乐清早在2002年就开始实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即村里需要使用集体资金,必须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村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才能够到银行领取备用金或转账,每个季末再对票据进行审核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无疑义的票据再报乡镇(街道)三资办入账核算。

  该制度虽为规范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单一的会计委托代理仍属事后算账,不能有效地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不民主、胡支乱花,收支不清、侵占挪用,长期不报账、不及时核算等问题。

  白石街道率先全面实行“双代理”后,对村级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中,支付时间和方式改变最大,各村除留存几千元用于日常小额支付外,其余支出必须到街道三资办办理转账结算,三资办的代理会计会对每笔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

  “把问题拦在支付前,控制了不合理开支,现在不再有清不完的烂账;不使用现金支付,也避免了现金存取丢失等意外发生。”白石街道三资办有关负责人说,如此一来,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不报账、报账不及时等现象,农村三资管理成效明显。

  当前,乐清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项目建设等涉及的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把基层财务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建起一道“防腐墙”?近些年,乐清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查摆惩治腐败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基层治理的经验,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入手,着力编织小微权力的“笼子”,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尤其是针对全市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机制建设、集体土地征用、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工程招投标管理以及农村重点信访疑难化解报结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整合力量,建章立制,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基层“小权”。如在市级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办法、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村“两委”主职干部考绩、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指导规则、村监会月例会等相关制度,并汇编成册,指导构建农村监管长效机制体系。

  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完善农村基层管理制度,比如,该市柳市镇巡查后针对巡查村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推出了村务权力清单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订出台了《柳市镇村务工作权力清单24条》,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三务”公开和资产资源处置等12条村级服务事项进行固化,对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救助款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等12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明确,着力编紧村级小微权力的笼子。虹桥镇建立了村级大额资金使用申报审查制度,村级工程10万元以上项目,单笔支出3万元以上,均需报镇里审查,以此规范村务管理和小微权力运行。

  这一切,目的都如黄胜仁向金秀丽道谢时所言,不让“三资”管理成为一笔糊涂账。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