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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也用起了“大数据分析”

2016年08月23日 07:39:04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罗丽英

  2016年7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这其实是纪委和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一种信息互通。类似于这样的数据互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纪委有着一定的实践探索经验。

  “姜某,2012年因非法经营罪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3年。上城区纪委通过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数据比对获取线索,街道纪工委于2015年立案并对姜某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韩某,上城区某社区某党支部党员,2013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上城区纪委通过司法判决信息数据对比获取线索,街道纪工委于2016年立案并对吴某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类似案例还很多。这些案件的线索都是我们通过党员信息与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数据比对时发现的。”上城区纪委案件管理室负责人给我们讲起了典型案例。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杭州上城区纪委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无死角。

  2015年起,杭州上城区纪委定期将党员信息与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社区矫正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现已累计筛查信息数据5000余条,发现党员违法犯罪线索20余条。

  “党员违法必然违纪。通过信息互通、比对机制,使纪检监察机关能及时作出党纪处理,着力消除‘狱中党员’。”杭州上城区纪委案件管理室负责人说。

  上城区纪委还将信息互通机制覆盖到全区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通过主动收集掌握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业务信息数据,为问题线索排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全区已有7个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已接入区纪委,涉及11个部门的15项重要信息数据定期向区纪委报备。通过数据的实时跟新,横向、纵向对比,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数据”整合,便于综合研判。

  “通过重要数据的收集排查,使涉及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成为了可能。”上城区纪委案件管理室负责人说,“运用大数据分析,契合了当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为更好体现纪在法前、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下扎实基础。”

  

 

责任编辑:钟黎明 [网站纠错]